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提升评估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现面向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公开征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建立市级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中,从事临床医学、护理、康复、精神心理、老年病诊疗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凡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且自愿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均可纳入。
二、征集条件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且在相关行业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医学相关专业教育背景,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三)热爱长期护理保险评估事业,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熟练掌握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法规及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熟悉评估操作流程与规范,具备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征集流程
(一)推荐申报。以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为推荐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失能等级评估员申报表》(见附件),由单位统一审核把关(医师执业证第一执业地点需在本单位)。
(二)报送材料。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医保中心审核科(地址:城关区民安大厦三楼3010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医保中心 刘思言
联系电话:8107824
附件: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申报表.doc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