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日来,兰州公安以“冬季行动”为引领,坚持“严排查、强管控、重宣传”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全力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警示案例
1、2025年2月6日,城关分局民警根据线索排摸,将涉嫌违规买卖烟花爆竹的王某抓获。在王某家中及单元消防通道处将其储存的烟花爆竹悉数查扣。经讯问,王某对其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储存,运输危险性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2025年1月23日,城关分局民警在入户走访时发现辖区居民邸某存在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邸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广告,联系好客户后再将烟花爆竹送货上门进行出售,从中获利3500元。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邸某没收剩余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3500元,并处罚金5000元的行政处罚。

3、2025年1月23日,城关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商铺存在非法储存、出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违法嫌疑人梁某、王某先后购入共计14900 元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其商铺内向他人出售。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梁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4、2024年12月29日,城关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王某在兰州市城关区中山桥桥底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民警现场将烟花爆竹收缴,并在九州一废弃仓库内查获剩余烟花爆竹。经审讯,王某对其售卖和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烟花爆竹从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
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
兰州公安
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运输、销售、存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同时
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