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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兰州公积金中心对长期停缴户实施集中管理

2020/06/29 1.5w 阅读 95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从本月起,兰州公积金中心对长期停缴户实施集中管理。对无故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以上,不符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单位和职工,经与缴存单位联系,确认其无力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单位已经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住建部有关规定,将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统一管理。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可办理账户转移、销户提取业务,但不能办理汇缴、贷款业务。集中封存户办理提取业务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在业务大厅直接办理,或通过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办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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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