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全面恢复服务大厅线下业务。2020年2月25日起,兰州公积金中心所属各服务大厅窗口全面恢复线下服务,有序受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二是允许困难企业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积极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执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政策,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可低至5%。
三是允许企业延期缓缴。未能按月缴存2020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在3月份一并办理汇缴。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期间,视同单位及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四是允许职工延期办理提取和贷款。在1月31日至2月25日疫情防控期内无法正常办理提取、贷款业务,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可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前办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患者和隔离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
五是倡导“网上办、掌上办”等办事模式。对于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鼓励和引导缴存单位或职工通过“兰州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兰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兰州公积金”APP线上办理。
六是开通多条服务热线。2月2日,兰州公积金中心公布全省公积金客服热线和各服务大厅咨询热线11条,安排专职坐席人员负责咨询电话的接听受理,提供公积金业务的政策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同时及时做好受理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办理反馈,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