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有关规定,于2004年4月成立专门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营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兰州行政区域内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兰州铁路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支付、核算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业务。正式人员编制100人,聘用人员经市人社部门核定的控制数103人,临时工36人。经核定人员总数239人,2018年年末实际人数为220人。
(二)机构设置。县级建制,事业性质,参公管理,隶属兰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内设办公室、研究室、计划归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科、信息科、稽核科、稽查科、服务管理科,下设铁路分中心、兰州新区管理部、城关管理部、七里河管理部、西固管理部、安宁管理部、红古管理部、永登管理部、榆中管理部、皋兰管理部。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后附)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496.70万元,支出总计4,496.7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7.69万元、增长1.99%,支出增加87.69万元、增长 2.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中养老保险金的增加,二是对标准化服务大厅建设,榆中及红古管理部业务大厅产生购置及修缮费用。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41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417.4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45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27万元,占47.41%;项目支出 2,343.77万元,占52.59%。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66万元,较上年增加-41.50万元,主要原因系落实财政盘活结余资金的要求的结果。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41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84.69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追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95万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年初按要求未列入预算的人员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5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29.19万元,增长 2.99%。主要原因系由于业务大厅服务标准化的要求,改造榆中及红古管理部业务大厅所产生的购置及修缮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4.52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系追加了年初按要求未列入预算的人员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 4.78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系教育支出预算是按标准计提的培训费用,故无差额;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08.71万元,占2.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6万元,主要原因系2018年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在预算批复后开始缴纳,故进行追加预算所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5.97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系医疗保险预算是按照一定比例核定,故无差额;住房保障支出 4,277.58万元,占95.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67万元,主要原因系追加了年初按要求未列入预算的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842.12万元,较上年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系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271.15万元,较上年增加-287.9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年初的预算的分类将印刷费、宣传费、物业费、计算机维护费等列入了专项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用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系调减了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上缴财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3万元,主要原因系追加了出国费2.5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58万元,主要是用于“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兰州市代表团的出国费用,出访的目的是借展会平台,助推企业“走出去”,积极促进我市和东盟的经贸合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是追加预算,按照支出数进行追加,故而无差额,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出国费用2.58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系此项目按照车辆的编制数以每辆车2万元的标准进行预算,故而无差额。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的保险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专题调研组和住建部、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的验收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系压缩接待支出1.38万元上缴财政,进一步控制和缩减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用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87.99万元,增长-51.51%,主要原因是按照2018年年初的预算的分类将印刷费、宣传费、物业费、计算机维护费等列入了专项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2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6.0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榆中管理部新业务大厅装修修缮及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较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增加452.36万元,主要原因系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增加而相应增加设备的购置和信息系统服务费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共组织对榆中新业务大厅购置房款513.10万元、中心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180万元、电子档案服务80万元共三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10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以上项目自评得分为优、良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2.41万元,执行数为2343.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了预算质量,预算更加合理准确;二是加快了项目推进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的科学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规范地制定绩效评价分值,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三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后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评分表):
1.榆中管理部新业务大厅购置尾款及前期费用项目。该项目立项合理,有效解决了原榆中管理部空间狭小、环境不优、群众体验感差的问题,对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支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实施采购,风险防控措施健全。
2.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项目。该项目是为了更好地向广大缴存职工和缴存单位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群众满意度高。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支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实施采购,风险防控措施健全。
3.电子档案服务项目。该醒目是为了提升档案化管理水平,适应当前档案管理需求,更好地实施档案存储和查阅需求。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支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实施采购,风险防控措施健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