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104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进一步做好我省相关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甘发改黄河〔2022〕394号),兰州市委、市政府作为2022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兰州污泥处置厂处置能力不足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验复核和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相关成员单位现场核查验收,认为该问题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31-8611557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路名城广场4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