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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终止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登记的公告兰应急公告〔2023〕17号

2023/12/28 1.6k 阅读 497 点赞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甘财经二〔2017〕88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登记的公告》,要求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尚未清退的企业和个人于2023年12月10日前办理清退登记。现清退登记期限届满,终止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登记,不再受理期间未申请清退登记的企业和个人的清退登记申请,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申请财政上缴国库,不再清退。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