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拟推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2023/10/17 5.7k 阅读 223 点赞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市场监管卫生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50号)要求,拟推荐兰州市农业农村局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现按照文件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市政府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部门及电话:兰州市人民政府秘书5科

0931—8772226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637号

电子邮箱:441493975@qq.com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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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