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现将我市截至2021年5月28日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机动车名单告知如下。
兰州市截至2021年5月28日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机动车共2169辆。请下述逾期未报废的车辆请车主向机动车回收报废企业交售机动车辆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然后持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他人到兰州市内任一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特此提醒!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28日
附件:兰州市截至2021年5月28日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机动车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