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8月7日,我局刑警支队二大队接指令,协助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刑警大队侦破一起文物倒卖案件。
经前期侦查,确定文物类型后,于次日赶赴文物可能藏匿的地点西固区河口镇。经过现场搜查,最终在购买人所租仓库角落处将该涉案文物找到。
经运城市新绛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和相关专家鉴定后,确定系当地被盗掘文物。该文物系西周晚期青铜器,直径约70厘米,文物名称为“鉴盆”。
目前,物证移交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警方提示
文物是中华文明的见证,若是流落到不法分子手中,可能给我们的历史文化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