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国家、省、市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一清单、两重点、三常规、四强化”思路,列出年度督导重点任务清单,印发《兰州市2024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明目标、压责任,统筹开展年度督导、评估、检查、监测工作,助力护航兰州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政府履职评价。印发《2024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将评价指标优化精简为三个一级指标、十个二级指标,98%以上指标可量化评价,既突出评价重点,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上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数据填报,动态监测各县区指标达标情况。将皋兰县确定为市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试点县,组织专家团队对皋兰县开展两轮次帮扶式督导、培育式评估。2024年11月,皋兰县顺利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省级评估验收,并争取省级创建专项经费1000万元。
四、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试点。编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审核要点评估表》,开展县域学前教育发展监测数据填报,动态监测各县区指标达标情况。组织专家团队对皋兰县开展两轮次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市级评估,2024年9月,皋兰县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指导榆中县、永登县提前申报创建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五、持续实施学校综合督导五年规划。依据年度计划安排,稳步推进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工作,2024年内市级督导学校12所,听评课700余节次,问卷调查3万余人次,下发反馈报告13份,督促指导学校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工作制度等50余项,学校依法办学意识明显增强,内涵质量有效提升。引导督促县区开展完成60所县区属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任务。
六、激发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活力。强化责任督学管理,坚持“主题式”挂牌督导,通过校园巡查、分层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分批次落实常态化督导工作,督导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评价。全年责任督学入校督导2500余人次,其中,市级责任督学入校460余人次。责任督学有效指导各学校强化内部督导,5所学校已探索出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七、组织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开展两轮次开学督导检查,力促县区、学校强化开学保障,确保正常开学秩序。将“群腐”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细化为六大方面27个观测点,采用责任督学入校常态化督导与县区交叉督导相结合方式,完成“群腐”集中整治工作专项督导。
八、有序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兰州市8个县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开展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市域整体实验。2024年8个县区217所样本校9616名样本学生参与监测,为市域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发展提供科学数据支撑。指导红古区、榆中县50所样本学校1384名样本学生顺利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九、提升督学队伍素养能力。开展督学业务培训3次,培训700余人次,通过集中学习、督导实践等方式,有层次、全方位提升督学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培训引导市、县区责任督学用好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提升责任督学信息化督导水平。开展教育督导案例征集,19篇优秀案例结集成册。
十、完成教育系统“一域一重点”专项整治。牵头教育系统“一域一重点”专项整治,全年市、县区共开展督导、调研、检查41次,办理群众投诉或反映问题213件,公布整治成果7批,上报典型经验案例10例,市级层面建立完善制度5项,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学校、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