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师〔2020〕390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甘肃省中小学陇原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甘教师函〔2020〕2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相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一)陇原名师推荐对象为全市在职在岗的特级教师,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综合奖,或已被确定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省级青年教学能手。
(二)2020年省上分配我市陇原名师推荐对象名额为1名,根据下达名额 2—3 倍的比例,每个区县、每个联校研训片区限报1人。现任正职校(园)长参评的人数控制在总名额的10%左右。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区县、各联校研训片区牵头校要严格依照《甘肃省中小学陇原名师评选办法》(见附件1)所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区县、各联校研训片区牵头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评选推荐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对师德师风、廉洁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时间安排
(一)2020年10月13日—10月20日。个人申报、学校审查推荐,在本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局及联校研训片区牵头校。
(二)10月21日—10月30日。各区县、各片区对学校推荐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上报人选,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三)11月2日—11月18日。市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上报人选,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11月19日—12月20日。为省级评审、实地考察、终审阶段。
四、材料要求
(一)参评教师填报以下材料:
1.《甘肃省中小学陇原名师推荐评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附件3)一份,要求3000字左右,内容翔实、例证具体、重点突出,以第三人称撰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求学、工作经历以及教育教学业绩与事迹。
3.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原件;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须清晰整洁、无涂改。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封面(附件4);(2)目录;(3)学历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6)课题研究鉴定证书;(7)已发表出版论文、专著(含封面、目录);(8)科研成果奖证书;(9)荣誉称号证书;(10)参加培训和承担培训证明;(11)其他个人业绩佐证材料;(12)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5)。
(二)各区县、片区汇总上报以下材料: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文件,一式三份。
2.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6),一式三份。
3.推荐人选评审表一式三份,按照花名册顺序分别装订成册。
4.推荐人选各类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由学校、区县教育局分别在封面上加盖公章,按照花名册顺序排序。
5.学校、区县级两级的公示材料(包括公示通知、公示照片或网站公示截图、公示结果报告)一份,按照花名册顺序装订成册。
6.报送电子版材料: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人选花名册、推荐评审表、推荐人选事迹材料。
上报材料联系人:教师工作科 李 夏
联系电话:8858426
邮 箱:491668387@qq.com
附件:
兰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