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体〔2020〕318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办中小学、各民办中小学: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教疫防办函〔2020〕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2.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兰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