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发〔2019〕158号
各县区教育局、文明办,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文明办,兰州高新区党群工作局、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关于对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开展督查的通知》(甘文明办〔2019〕47号),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兰教发〔2017〕58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兰教发〔2019〕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往届文明校园开展专项复查,并对2019年申报市级文明校园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评估验收时间
2019年10月23日——11月1日
二、复查评估验收依据
《兰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评选细则(2019修订版)》(见附件)
三、复查评估验收范围
(一)复查范围
1.全市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中小学校。
2.2016年、2017年度获评市级文明校园的中小学校。
3.2018年推荐的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二)评估验收范围
申报2019年市级文明校园的中小学校(包括市级文明单位申请转化市级文明校园的学校)。
四、复查评估验收安排
(一)第一阶段:自查阶段。请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和市属学校按照《兰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评选细则(2019修订版)》指标要求,做好复查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各申报学校和复查学校对近两年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文明办,对辖区申报学校和复查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束后将文明校园工作情况从主要作法、创建特色、创建成效、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或建议等方面汇总报市教育局思政科。
(二)第二阶段:实地复查评估验收阶段。复查评估验收小组按照书面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师生座谈及问卷调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1.听取汇报。复查评估验收中小学校就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汇报,书面汇报字数控制在2500 字以内。汇报材料要按照“六个好”的标准要求进行总结提炼,重点要突出主要作法、创建特色、创建成效及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或建议。同时,制作展示图文并茂的PPT课件,重点突出学校创建文明校园的活动过程、措施办法和特色亮点。
2.材料审核。主要复查评估学校在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方面的工作资料。工作资料包括规范性文件、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网络宣传、网上创建、网络图文等网络信息资料。
3.实地考察。依据《兰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评选细则(2019修订版)》中设定的实地考评指标,采取实地查看、听课听讲、交流征询、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实地测评。
4.师生座谈及问卷调查。组织师生、家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评价情况(座谈要有记录,问卷要有汇总)。
(三)第三阶段:复查评估验收总结通报和整改阶段。复查评估验收结束后,各验收评估小组提交复查评估验收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由区县教育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征求纪检、人社、发改、应急、校安、市场监管局、公安等部门意见,将征求意见情况报市教育局思政科;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将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通报。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中小学,将提请市文明委表彰命名。复查成绩名列前茅的往届文明校园,将推荐参评省级文明校园;复查成绩低于85分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1学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评估验收标准的,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撤销其文明校园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和市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切实把学校建设成为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涵育中华文化的家园、滋养文明风尚的沃土,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保证。
(二)严肃纪律。复查评估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测评细则内容进行,严格复查评估验收标准、规范复查评估验收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复查评估验收效果。各学校提供的文字资料、照片等,凡是出现造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各学校提供的文字资料中,除了原始资料外,要求使用规范行文的要用规范文体,杜绝随意编排文件格式、混乱使用字体等不规范现象。严禁为了迎检而搞形式主义,要扎扎实实搞创建,全面提升文明校园创建水平。
(三)加强宣传。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和市属学校要注重抓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请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和市属学校将文明校园复查评估联络员信息(姓名、联系电话)于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思政科。
联系人:张生花 联系电话:8638774
电子邮箱:914065786@qq.com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文明办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