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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6/25 1.6w 阅读 63 点赞

兰教安〔2019〕236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幼儿园)、各事业单位学校、各民办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兰安办发[2019]33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8日

兰州市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统一部署,甘肃省教育厅、兰州市安委办提出了我市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具体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结合今年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教育系统要加强与消防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全面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稳定,为70周年大庆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1.施工工地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现有高层建筑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3.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护隔离。

4.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有疏散楼梯问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下部分完成分隔。

2.建筑办公与非办公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学校在上课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

2.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未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测维保,未将建筑消防设施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必须按时限进行检测维保及接入。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3.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必须立即整改,并张贴明显标志。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5.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必须及时更换或者拆除。

(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学校宿舍区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4.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必须及时明确并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及其值班人员未进行网上注册,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设施设备操作方法,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消防安全管理人未使用手机APP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必须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上传相关信息。

2.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学校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防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学校聘用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必须按合同并进行维护管理。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必须定期组织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学校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夯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动员部署。要重点抓好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控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的登记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明确工作岗位职责,提升消防隐患排查能力和火警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消防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管理及应急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

(二)狠抓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各学校要严查严管校园内重点部位,对宿舍楼、实验室、食堂及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研判分析,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及维护管理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等,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进行认真整改,做到整改一项,消除一项。

(三)做好重大节点会点的消防安保工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兰洽会”“文博会”等重要活动期间,各学校要重点保障在人员密集场所、师生举办活动地等重点区域、敏感部位、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一组织开展消防安保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学校举办的大型文化、体育等活动,周密制定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定人、定岗、定责防控措施,全力保障消防安全。

(四)全面提升消防设施设备和完好率。各学校要积极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要依法依规建立消控室,严格配套配电室,全面提升消防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对有高层建筑,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物的学校,全部完成消防控制室注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并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通过落实消防设施维保制度、试行消防设施远程监测系统、使用消控室值班人员管理系统查岗措施等不断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国庆前,各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监测工作,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五)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各学校要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课。要强化校园消防宣传,强化重要节会消防宣传,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对广大师生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的教育,利用防火演练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对用电用火岗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六)强化综合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落实好值班制度,进一步更新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符合实际,能够及时有效启动。年底前,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应急疏散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底前)。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和10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专题分析本辖区、本校消防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广泛发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漏补缺,全力攻坚。

(二)实施整改阶段(9月底前)。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方案认真实施,统筹推进各项消防任务,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开展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三)防范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日)。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全面强化巡控和值班制度,全方位筑牢防线,坚决保障教育系统消防工作安全稳定。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分析回顾,按时报送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消防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消防安全工作摆在当前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同部署、同落实。

(二)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区县教育局要采取指导、督导、检查等必要措施,及时掌握情况,狠抓督促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筑牢防线,不容有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市教育局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时效,报送及时。在专项作行动期间,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及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同时对于各个阶段出现的重要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市校安办报送。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于5月底前报市校安办,5月至9月,每月18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 系 人:王新科

联系电话:7845607  

邮    箱:10765969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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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