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兰州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公积金管理工作高度融合,以文明创建助推公积金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了文明创建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丰收的生动局面。近日,中心被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抓思想建设,提升整体素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以思想建设为抓手,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抓服务管理,树立行业品牌。紧密围绕窗口服务这个着力点,以服务管理为抓手,切实把创建的实际成效体现到为民服务上,打造行业品牌。贯彻落实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服务制度,塑造行业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服务标兵评选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互联网+公积金”建设,健全综合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在中心得到生动实践,服务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三是抓文化建设,拓展创建内涵。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干部职工参与率达到100%,累计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大力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网络”等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诗歌朗诵、主题演讲、主题征文等文艺活动,开展文明家庭、兰州好人、最美母亲等评选活动,开设职工书屋、职工之家,丰富了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引导干部职工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牢固树立文明新风,使创建内涵得到不断拓展。
四是抓氛围营造,筑牢宣传阵地。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在中心门户网站、报刊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文明创建工作。张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牌、宣传标语,印发文明建设倡议书。利用服务大厅贴近群众的优势,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建宣传片,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争创、人人提高”的创建氛围。
“市级文明单位”是公积金中心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一项殊荣,中心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扩大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