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
政策中心公告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自由职业者缴存基数的通知

2017/06/29 1.5w 阅读 352 点赞

各处室、分中心、管理部:

根据兰州市统计局统计的我市2016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自201771日起,我中心对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最低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584.25元,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6752.75元。

二、缴存比例仍为10%-21%之间。

三、本通知自201771日起执行,请各分中心、管理部及时通知缴存职工办理。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6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