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分中心、管理部:
根据兰州市统计局统计的数据,2013年度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017元/年,即4001.42元/月。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兰州市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兰住管〔2014〕1号)规定,现将我中心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自由职业者缴存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我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最低不低于4001.42元/月,最高不得超过12004.26元/月。
二、缴存比例由自由职业缴存者在10-21%之间自行选择确定。
特此通知。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