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8日,省语委等五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兰州市社会用字规范化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市语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城关区、七里河区对应职能的政府部门参与迎检。
市教育局相关领导向检查组汇报兰州市社会用字规范化情况和教育系统发挥推普示范表率作用相关情况。省检查组随机向参与迎检的各部门人员进一步座谈了解。
省检查组先后对兰州中心、兰州西站北广场地铁站、海天大酒店、黄河楼、水车博览园、兰州客运中心、亚欧宾馆、张掖路步行街等公共场所名称牌、标志牌、公告牌、招牌、广告标语的用字规范情况和服务人员普通话使用情况现场查看、现场指导、现场反馈并开展问卷调查;详细听取城关区、七里河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情况。
反馈会上,省检查组表示,兰州市对规范社会用字较为重视,社会用字整体较为规范。交通、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履行社会用字监管职责,教育系统在规范用语用字方面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形成一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标杆和典型,为全市社会用字规范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对管理人员和基层从业人员提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规范用字行动自觉等工作要求,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语委各委员单位将持续开展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宣传和自查行动,增强全社会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积极营造文明用语、规范用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