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
文件选登文件选登

关于举办兰州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2021/04/28 1.2w 阅读 448 点赞

兰教基〔2021〕147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中小学、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推进全市劳动教育工作开展,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培养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成果品质,我局决定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开展以“美好生活,劳动创造”为主题的劳动教育征文比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比赛,帮助学生总结以往的劳动经验,抒发劳动中的真情实感,体会劳动教育的意义。从而进一步激发学生参与劳动教育的积极性,使其不断通过劳动知识学习、劳动实践锻炼,培养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习惯,掌握基本劳动知识技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7日—5月30日

四、活动程序

(一)学校初评

初评以学校为单位,经过组织评选后,区属学校推荐出参加复评的文稿报各区县;市属中小学、事业办和市管民办学校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于5月17日前将文稿(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2)报市教育局参加总评。

(二)区县复评

1.复评由各区县教育局聘请熟悉劳动教育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劳动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组建评审小组开展。各区县于5月10日前将复评工作安排(包括复评工作方案、工作日程、参加学校、评委名单等)报市教育局备案。

2.复评结束后,各区县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将推荐的优秀文稿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9日前将参加总评的文稿(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2)、复评工作总结等报市教育局基教二科。

(三)市级总评

1.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具体由基教二科负责。

2.总评围绕文稿题目、内容、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评分。

3.总评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五、评分要点

1.题目内容:题目新颖,视角独到,中心思想表达明确。内容紧扣主题,具体真实,观点准确鲜明,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选材生动,感情真挚有具体案例。

2.结构层次:文体清晰准确,结构完整。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分段恰当,布局严谨、自然、合理。

3.语言表达:文体规范,语言通顺流畅,用词恰当且无错别字、无语病句。

4.综合评分:文稿内容按照文面要求设计排版,文稿严格按照字数要求撰写。

六、相关要求

(一)文体要求

征文体裁不限(诗歌除外)。

(二)题目和内容要求

1.征文题目自拟。

2.内容可结合自身参加家务劳动、校园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表达对劳动的认识与感悟;可讲述身边人在劳动中创造美好生活、在劳动中实现价值、在劳动中成就梦想的动人故事。可歌颂奋战在各条战线上的普通劳动者,展现他们的行业风范,宣传他们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优秀品质;可宣传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的劳动品格和先进事迹,阐释新时代劳动精神,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

3.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文面要求

1.参评文稿统一用word格式,使用A4纸编辑,题目用二号宋体加粗居中,如有副标题,用三号楷体加黑居中,正文用三号仿宋,行间距为固定28磅;上下页边距为3厘米,左边距为2.8厘米,右边距为2.6厘米。

2.参评文稿不能出现学校、年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备案文稿在文末尾用括号注学校、年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3.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在题目左上角设方框,标明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4.字数要求为:小学生600字左右,中学生1000字左右。以前获奖或公开发表的文稿不再参与。

(四)报送要求

1.所有按分配名额择优上报参加总评的文稿要求一式两份(参评文稿+备份文稿)。

2.报送的文件夹命名为:**区县(学校)+学段(例如:七里河区初中段),两份文稿和汇总表的顺序须一一对应,文稿名须以“区县+学校+年级+姓名/(学校+年级+姓名)”命名(例如:七里河区**小学五年级张**)。

3.所有参评的文稿资料和汇总表压缩打包后发送指定邮箱。

(五)活动要求

1.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分原则,围绕评分要点内容做好初评、复评工作。

2.严格推荐程序,坚持评审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撤销评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3.各区县、学校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在活动中凸显出的优秀文章,传播劳动教育正能量,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校园氛围。

兰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