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发〔2020〕16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局直各单位、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办学校、各民办中学:
《兰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月30日
兰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从全国及全省形势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明显增强,处于疫情快速扩散期,重点区域呈现迅速上升趋势。我市已有输入性病例且还在增加,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积极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学校具体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有效提升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成效,坚持集中救治、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的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领导机构和职责
兰州市教育局成立了兰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六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主要职责见《关于调整兰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教发〔2020〕14号)。
各专责工作组第一副组长为指定联络员,负责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专责工作组之间保持密切联系。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相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
四、防控措施
(一)寒假期间重点防控措施
1、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单位)要迅速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明确班子成员、各部门、各科室责任分工,周密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将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断完善应对方案和措施,全力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2、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值班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主要领导必须同城待命,已请假外出的立即返回(目前在湖北省境内的暂不返回),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关注市教育局发布的文件、信息等,并及时做出反应。学校(单位)要加强来访人员的管控,严禁无关人员入校。
3、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单位)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病提示,合理应对疫情。学校要及时与辖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工作群等多种网络平台,向教师、家长、学生传播科学防控知识,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养成勤洗手、勤开窗通风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师生不参加聚餐等集体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等,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
4、认真开展疫情日排查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单位)要启动日排查零报告制度。对师生外出归兰情况、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尤其对前往过武汉地区、与疫情高危地区来兰人员有过接触、离省离市的教师、学生及家长开展疫情防控教育,督促其前往社区登记,在家隔离观察,密切关注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及时报告并就地隔离,及时转交定点医院就诊。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单位)要指定专人于每天16:00时之前向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指导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教育教学活动,要求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校补课、师生返校或其他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趋势另行通知。指导、督促各学校做好延期开学预案,假期期间统筹学校线上课程资源,利用线上技术开展教学,利用QQ、微信等平台完成作业及批改。利用“智慧教育·名师在线”平台,提供课程资源服务,进行寒假线上教学指导。从2月3日起,对全市高三学生进行线上授课,各高中校同步开展线上学习指导、作业批改、学习评价等工作。从2月10日起,对初一至高二各年级段学生提供便捷、优质的线上专题课程和在线学习指导。
(二)开学前主要防控措施
开学前,由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排查教职工身体状况,同时组织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严格排查全体学生身体状况,重点排查假期离兰人员信息,包括离开日期、目的地、返兰时间、身体状况等,并及时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依据兰州市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学相关要求研判师生报到、上课等相关事宜。
开学前一周学校组织人员对校园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包括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礼堂、厕所、水房等重点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做好学生开学报到、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开学后重点防控措施
1、全面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师生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公共用品进行每日消毒。
2、学校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栏、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疾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引导师生家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做好学校食堂供餐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关,严防未经卫生检验检疫的肉类,尤其是野生动物肉类流入餐桌。强化食堂各功能间的消毒通风工作,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防止水源污染。
4、规范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疫情监测制度,形成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班主任——班长——安全委员的师生健康监测体系。班级设立晨午检记录本,学校保健室设立就诊登记本及疫情报告记录本,由班主任、校医每日开展晨午检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
5、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立即居家隔离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转诊工作。经卫健或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确认师生病例后,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
6、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校园封闭式管理,上课期间校领导严格执行校门口值班值守制度,把好入校第一关,师生进入校园须经过发热等可疑症状筛查后方可通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校园;疫情尚未解除之前暂停非必要的讲座、教研、大型集会等活动;上下学期间,实行家长分年级错时接送措施,有效缓解扎堆接送学生的现象;强化值班人员、保安、物业等自身防护措施;强化校园周边环境巡查,发现摆摊设点、散发传单、售卖食品等行为及时进行警告制止,并按照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十项规定报相关部门强制管控。
五、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一旦学校发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症状的师生,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所属卫生健康或疾控部门报告,同时上报市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46368)。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二)应急处置
1、对出现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师生,立即安排其在指定场所(保健室)隔离观察、做好防护,等待卫生疾控部门转诊指定医院进一步检测、诊断。
2、经卫生疾控部门确诊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隔离救治。
3、对被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污染的场所、物品等,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的师生,按照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做好随访工作。
4、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措施。
六、善后处理
(一)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保障学校(单位)安全稳定。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对因病误课的学生开展网络教学、补课;配合和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调查和环境消毒等工作。
(二)疫情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程序,逐级上报省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发布,对主观臆测、夸大其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三)对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