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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2/20 4.5k 阅读 411 点赞

兰教发〔2020〕12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办学校、各民办中学:

为落实国家、省、市防控工作会议要求,有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寒假期间及开学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县、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立即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要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执行,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领导,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

二、做好假期值班值守

各区县、学校要切实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前在兰州教育卫生工作群(群号:35257524)内进行信息报送,如有特殊情况,可电话报送(兰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8646368  13919804538)。要结合教育实际和学校特点,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情况,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加强武汉等疫区回兰大学生的监测掌握和返校学生的宣传引导,假期到过疫情发生地的师生要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告,返回学校入学时要加强健康监测。

三、分类落实防控措施

加强防控的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做好防控,尽量减少外出旅行,尤其是疫情发生地;不参加有疫区来兰人员参与的聚会、集会。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任何疫情信息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要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

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各区县、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对区县、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发现、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五、推进学校环境整治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防止疫情在学校内发生。

六、做好学校卫生健康工作

(一)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学校要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尤其是学生和教职工的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二)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

学校在开学前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当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清洁、消毒工作。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兰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