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发〔2019〕199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标杆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甘教技函〔2019〕39号)的精神和要求,在各区县教育局的积极配合下,经遴选推荐、综合评议等环节,我市确定了“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标杆校”建设项目名单,具体如下:
智慧教育示范区:兰州市安宁区
智慧教育标杆校:兰州市第五十六中学、兰州市外国语学校、兰州市东郊学校、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兰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安宁区阳光小学、安宁区十里店小学、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特此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