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体〔2019〕492号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农局: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精准、有效,现将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有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监管等各环节进行督查,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职责。
二、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和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根据《预算法》、《甘肃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 用制度“管钱”按程序“花钱”的原则,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履行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采取专项检查、项目督查、挂牌督办、责任单位约谈等多项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滞留或闲置,切实保障教育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教育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效率。各区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评价,及时总结分析学校膳食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情况,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坚持信息公开,强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动态监管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的信息公开公示,对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信息、补助标准、一周带量食谱、经费账目、价格、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便于广大学生及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学生实名管理,严格按照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核对和上报学生相关信息,做到不虚报、不误报数据和信息,杜绝虚报、冒领营养计划专项资金。
各区县教育局要每季度对辖区内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精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主要报告内容包括:学生营养计划实施学校数、人数、学校食堂供餐比例、资金数、资金运行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等。专题报告由单位领导签字后,以正式文件报市教育局。首次专题报告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
联系人:王尔平 联系电话:8646368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