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电〔2019〕437号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中学、各事业单位中学、市管民办中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教厅[2018]108号)精神,为落实《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兰教发〔2019〕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实施兰州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并制定了《兰州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0日
兰州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试 行)
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兰教发〔2019〕35号)文件精神,为落实素质教育基本要求,实现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开展,进一步加强学生信息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兰州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兰州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精神,结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实际,进一步发挥考试评价对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着眼素质教育和教育信息化2.0时代要求,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数字化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
二、考试目标
1.保障初中学生顺利毕业。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兰教发〔2019〕35号)要求,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学生所有科目均须达合格以上水平方可初中毕业。
2.加快我市初中校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提高初中学生信息素养。
3.全面提高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考试结果作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管理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兰州市教育局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魏永胜副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毛润辉、金光耀、魏万君、周雯、马秉禄、南星辉组成,负责全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宏观指导,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推动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兰州市电化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徐超担任,成员为韩飞翔、安晨翔、朱文浩、徐玉成、王娟。办公室主要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过程督查,成绩认定,协调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等。
四、考试实施
1.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八年级学生。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八年级第二学期6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安排),以考点为单位,全市2天内考完。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知识和能力两个方面,具体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结合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依据现行教材确定。
4.系统建设
考试系统由兰州市电化教育中心具体负责采购开发,并配置安装到全市所有初中校。
5.考试方式
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满分5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五、工作要求
(一)电化教育中心工作要求
1.制定考试方案;
2.制定考试实施细则、考务工作细则;
3.编写考试说明;
4.建立考试题库;
5.采购开发考试系统软件;
6.对各初中校有关人员进行考试系统软件的使用培训;
7.指导和巡视各初中校考试工作;
8.建立、管理考试档案;
9.组织、安排、巡视考试;
10.汇总、认定考试成绩。
(二)各初中校工作要求
1.组织考生报名;
2.布置考试环境;
3.设置考点,编排考场;
4.安排监考;
5.组织实施考试。
六、结果认定
考试成绩由电教中心统一汇总,认定后报送市教育局,确定等次,下发各初中校,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参考。
八年级学生首次参加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未完成考试的,可申请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
七、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
兰州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是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教厅[2018]108号)文件精神实施,各学校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之纳入学校重点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稳步推进,保障本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经费保障
考试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