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基〔2019〕254号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基础教育阶段学科教学研究水平,实践和推广学科教学研究成果,打造有效的课堂教学模式,创建区域品牌学科,辐射引领片区及全市学科发展,提升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特确定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31个(名单见附件1),希望相关学校严格按照《兰州市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开展好各项工作。
附件:1.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名单(第一批)
2.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