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督〔2019〕39号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高新区社农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7〕165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10月18日,兰州市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并于10月30日印发《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兰教发〔2018〕167号)。为全面了解各县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督促县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新进展,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在全市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是保证落实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目标按期实现,促进县区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通过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县区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为研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督促各县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的相关政策,努力解决本县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激励各县区互相学习借鉴,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工作主动性,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的内容包括:
(一)资源配置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二)政府保障程度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三)教育质量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社会认可度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同时,对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是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常规工作之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每年对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年报制度所要求的内容全面了解、认真统计、按时上报。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上报材料主要包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申报表。每年二月底前,各县区以县区政府名义上报材料。
(三)从2019年起,全市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落实政策法规有力、工作进展较快、效果好的县区进行宣传,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县区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