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思〔2018〕289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事业办中小学、市管民办学校: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是《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后,全国统一推广的、唯一的志愿服务工作信息系统。为贯彻落实好《志愿服务条例》,扎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志愿服务制度化、项目化发展,根据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民发〔2018〕95号)和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和志愿团队注册工作的通知》(兰文明办发〔2018〕47 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靠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注册工作。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团员积极注册志愿者。
二、大力宣传,积极引导
志愿团体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单位要在师生中大力宣传“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要运用校园广播、教工大会等鼓励和引导师生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和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建立团队,明确职责
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志愿服务团队(名称为“单位名称+志愿服务队”,如“兰州市第二中学志愿服务队”),由专人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单位职能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指定责任心强、了解志愿服务、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负责志愿服务团体的注册、信息发布、志愿者招募、日常使用等系统管理工作。
四、加强督导,规范运行
各单位要邀请志愿服务专业团队对系统管理人员、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志愿者进行培训,确保志愿服务安全有序开展、活动信息及时上报、系统信息及时更新、项目管理规范运行。市教育局于开学初对各单位、各学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将作为一项重要督导内容。
五、对标注册,落实任务
(一)志愿团体注册
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志愿团体注册提交辖区民政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注册成功后登录团队账号,审核本区县所属学校志愿团体注册及志愿项目审核等工作。
市属学校、局直单位、市管民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交志愿团体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发布志愿项目、招募志愿者并开展活动。
事业办中小学向所属单位提交志愿团体注册信息。如西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可向西北师范大学提交申请。
(二)志愿者注册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于9月15日之前,在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国志愿服务网)上进行志愿者注册。要做到信息准、内容全,保证按比例、按时限不折不扣完成注册任务。
各级文明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单位员工总人数的比例>90%,在职党员注册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5% ;各级文明校园教职员工和在校大学生注册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60% ,党员注册人数占党员总数的比例>95% 。
(三)数据统计与上报
各单位要按志愿者团队注册要求和志愿者注册比例要求,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完成注册任务(流程见附件),并于9月15日前将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6)盖章报市教育局创建办(思政处)。9月上旬市文明办将联合市民政局对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学校的注册推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公示,并以此作为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
联系人:张生花
联系电话:8854819
附件:1.志愿者注册流程
2.志愿团体注册流程
3.用户使用手册—志愿者
4.用户使用手册—志愿团体
5.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操作视频在线观看
6.志愿者、志愿团体注册情况统计表
兰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