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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8/07/08 1.4w 阅读 174 点赞


                                   兰教基〔2018〕196号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等文件精神,执行好《2018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全市各普通高中规范办学、依法治校责任意识,督促学校用好办学自主权,充分体现学校办学实际和办学特色,做好学科特长人才的早期培养,进一步提升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对象为中考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

每个考生最多可有2个自主招生志愿: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自主招生志愿;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自主招生志愿。

二、日程安排

6月20日—21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到所报考的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志愿学校进行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和自主招生项目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志愿学校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6月23日:省级示范性高中组织进行自主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

6月24日: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组织进行自主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

6月25日:各学校公示自主招生测试结果和预录学生名单。预录名单按照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确定。

6月26日:各学校上报《自主招生测试情况报告》和经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测试结果、预录学生名单。《自主招生测试情况报告》包括:测试流程、测试项目、各项目合格标准、录取标准、各项目拟招生人数、参与测试工作人员组成、成绩公布公示情况、预录结果公示情况等过程性内容。

三、测试地点

各自主招生志愿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着力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与高校自主招生良好衔接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初中学校加强学生兴趣特长的培养,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高中学校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全市教育事业负责的态度完成好此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是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

(三)健全制度保障

各学校要建立自主招生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原始材料保留,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安全保障到位。

(四)强化监督检查

自主招生测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成立由局相关领导、基教一处、纪检组、思政处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巡视组,到各学校巡视,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各学校自主招生测试或面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人为干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五)做好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精准解读政策,特别要明确告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时间节点及涉及考生的相关政策内容,对于考生和家长的有关疑问,要及时回应并解释到位,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