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基〔2017〕454号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市管民办学校:
为有效推进兰州新教育实验“十大行动”,高效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提升师生品质,提高教育质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9月—2018年7月
二、对象
兰州“新教育”各实验校
三、内容
(一)营造书香校园
1.继续加强读书条件、读书组织、阅读机制、阅读引导、考核与评价等的建设,努力营造书香氛围。
2.编撰实验校“营造书香校园”活动教师随笔成果集。
3.举办全市中小学“读书节”活动。
4.汇编实验校活动文集。
指导团队:王延宁 金光耀 陈宝亭 朱宝强 杨小燕
(二)构建理想课堂
1.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课堂气氛,构建高效的课堂模式,形成个性的课堂生态。
2.开展构建理想课堂集体备课研讨、“巡礼周”和“开放周”活动,组织指导团队的教学视导活动。
3.举办新教育实验校专项督查,开展构建理想课堂教师成长研究课和汇报课,评选全市新教育实验教学能手。
4.汇编实验校活动文集。
指导团队:王建超 张忠苍 王维 朱武兰 刘世界
(三)缔造完美教室
1.实施晨诵、午读、暮省的学习方式,师生共同编织生活和建构知识,形成有个性特质的教室文化。
2.举办全市完美教室、榜样教师、优秀实验案例评选。
3.向新教育研究院推荐缔造完美教室榜样教师。
4.汇编实验校活动文集。
指导团队:李虎善 滕立玲 范玲芳 金应彦 朱国芝
(四)研发卓越课程
1.鼓励教师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和新的整合创造,通过课程的创新使课堂成为汇聚美好事物的中心。
2.评选新教育实验“卓越课程”和优秀团队。
3.向新教育研究院推荐“卓越课程”。
4.汇编实验校卓越课程集。
指导团队:范玲芳 李培荣 刘育红 王亚东 王瑞弟
(五)家校合作共建
1.引领父母与孩子共同成长,实现家庭、学校教育的协调发展。
2.制定家校共育实施方案,建好网上家长学校,引导家长上线学习、观看视频、发帖分享心得。
3.召开家校共育现场会,策划家校共育专题特色活动,编撰家校合作共育读本和教材。
5.汇编实验校家校合作共育活动文集。
指导团队:李国春 刘学芳 张天革 宋贤军 张军
(六)推进每月一事
1.结合《兰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134”行动计划》,通过丰富的主题活动,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公民意识。
2.制定“每月一事”评比细则,做到一周一评一通报,每月一汇总一考评。
3.评选实验校“每月推进一事”榜样教师。
4.汇编实验校活动文集。
指导团队:陈希良 司凯 马良彪 张琳军 胡凤月
(七)师生共写随笔
1.通过教育日记、专业写作、生命叙事、教育故事、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记录、反思师生日常的教育和学习生活,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自主发展。
2.落实教师撰写随笔数量,年轻教师每学期3~4篇,45岁以上教师每学期2篇;学生随笔落实比例,小学高年级达80%,小学低年级60%。
3.师生作品上传各网络平台,集结随笔成册,汇编实验校活动文集。
指导团队:谢登科 潘一望 高国宴 谷专员 王鑫
(八)聆听窗外声音
1.通过开展学校报告会,参加社区活动、游学、综合实践等形式,充分利用区域内外教育资源,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关注社会,形成多元价值观。
2.运用政策法规、国计民生、热点新闻方面的最新资讯,组织学生讨论演讲相关话题。
3.举办新教育实验“聆听窗外声音——走出去,请进来” 专题活动。
4.汇编实验校活动文集。
指导团队:田兰莉 高国君 田萍 景雪峰 李建新
(九)培养卓越口才
1.利用语文、道德与社会、法治与社会、思想品德等学科的课堂教学,以演讲、讨论、辩议、叙事、述评、讲故事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2.举办新教育实验校“培养卓越口才”朗诵比赛、演讲比赛活动。
3.汇编实验校活动文集。
指导团队:张波萍 陈继兵 贺彩娜 马赓 仲生芬
(十)建设数码社区
1.通过实验校内外网络资源的整合,建设学习型网络社区。
2.实验校登陆“新教育APP”,实名注册跟帖请教专家。
3.实验校建立“新教育实验”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
4.汇编实验校活动文集。
指导团队:王俊莉 王克军 王伟福 田燕 雷振国
四、工作要求
(一)组建推进团队,做好各项工作。各专家指导团队全面负责各自行动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规划,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吸纳各实验校骨干人员高效开展实验工作。
(二)制定层级方案,全力高效推进。把行动项目与机制创新结合起来,各行动项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各校立足学校实际落实责任人,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做到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次第推进。
(三)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新教育实验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取得社会的充分认知、认同、认可,为新教育实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新教育实验工作深入开展。
兰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