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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材料的通知

2017/11/19 1.0w 阅读 181 点赞

兰教师〔2017〕384号

市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中学及有关代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近期将对2017年下半年见习期满教师进行转正定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职范围

凡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五大生”)。

二、学历要求

(一)高校教师、中专教师、高中教师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二)初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中专毕业学历。

三、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

(一)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上报审核确定本专业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上报审核确定其本专业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上报审核确定其本专业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

(上述三条中,大学本科、专科、中专毕业转正定职确定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不计算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

(四)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经单位考核能够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可按转正定职办法,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五)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够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可按转正定职办法,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六)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获得硕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合格,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可以按照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本专业中级职务。

四、其它条件

(一)教师系列须取得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定职教师应参加新教师上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兰州市教育系统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按样表格式填写)。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三)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新教师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同时上报历年年度考核表。

(四)报送时间:2017年9月20至21日。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师资处108房间。

联系人:赵  昕   联系电话:8858426

附件:兰州市教育系统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人员花名册


                             兰州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