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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6/11/10 5.0k 阅读 500 点赞

兰教师〔2016〕314 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市管民办学校、有关代评单位:

为做好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定于近期报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6〕18号)中《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二)有关学历、专业技术年限、计算机、论文、系列转换的要求参照《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甘人社通〔2014〕314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兰州市教育系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在“符合评审业绩条件成绩内容”栏内实事求是填写被评审人员业绩中符合评审条件的主要条款。

(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25份。

上述材料中的所有项目由所在学校逐项审核确认后,如实填写并打印(A3纸型),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简表电子版文件名格式如下:(年度)+单位名称+(姓名)+拟晋升职务名称,如:(2016)兰州市城关区一只船小学(张三)高级教师。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

(四)晋升职称人员提交任现职期间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1份。

(五)所有反映本人符合晋升条件的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继续教育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以及任现职以来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证书、论文、著作和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材料复印件(中级、高级均一式2份),同时提供原件。

(六)每人材料分证书原件1袋,评审材料1袋。

(七)所有材料表格必须由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方可上报(县区属学校须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核盖章)。各县区及代评单位报送材料须附人社部门报送函件。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县区、各学校和有关代评单位请按以下时间要求,按时将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师资处,联系人:赵昕,联系电话:8858426。

具体报送时间为:

2016年11月7—11日市属各学校、民办中学、代评单位

2016年11月14日上午:安宁区下午:西固区

2016年11月15日上午:皋兰县下午:兰州新区

2016年11月16日榆中县

2016年11月17日七里河区

2016年11月18日红古区

2016年11月21日永登县

2016年11月22日城关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不能突破本单位已核定的岗位数额,不搞评聘分开。

(二)推荐工作要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与艺术,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同时充分考虑乡镇中小学和农村教师的实际情况,树立鲜明政策导向,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中、小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十二五”期间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教师学历进修不能代替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甘肃省评审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答辩办法》执行,采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方式。县区教育局对本县区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的人员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查,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师资处。市属学校及其他代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一级教师人员进行教学能力考查,上报《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市教育局对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的人员进行考查。

(五)各县区、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对拟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推荐、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结果,由学校(单位)写成书面报告,呈报主管部门。

(六)未进行职称(职务)过渡人员不予参加评审。

请各县区、各学校(单位)接此通知后,将上述安排及时进行传达,依照文件规定的报送时间,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上报工作,以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兰州市教育系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审查登记表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3.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

兰州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

附件3:

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

讲课人

任教学科

年级

日期

课题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应赋分

实

得分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应赋分

实

得分

教学目标

符合《新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实际,体现学科特点,目标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解读教材科学、有效。

10

教学基本功

教师语言规范、清晰、有激情和感染力。板书规范、设计合理,课件或教具制作美观有效,操作熟练规范。有较强驾驭课堂的能力,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

20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正确且充实,概念准确清楚,重点、难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

10

教学效果

总体效果良好。规定时间内能完成教学目标,估计各层次学生均有收获。

10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严谨、合理,意图明确,步骤清晰,链接有序。教学内容取舍适当,时间分配合理。习题配备有指向性和层次性。

20

教案设计

有完整教案;内容正确、完备、有系统,有启发思考、培养能力的目标要求等措施;能体现出所采用的教学方法;设计新颖、有创造性。

10

教学

方法

教学方法手段灵活多样,合理有效,营造真实的课堂教学氛围。教学能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生活经验。善于开发并选择利用资源,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20

最后得分

综合评价

单位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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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