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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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6/10/30 1.8w 阅读 368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卫计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今年入秋以来,持续高温和气温骤降情况频繁出项,以流感、细菌性痢疾、手足口病和结核病等为重点的季节性传染病在学校局部暴发流行的风险逐渐加大。为科学、有序应对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流行,确保全市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管理、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和登记制度、疫情报告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各个学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如发现师生有疑似传染病症状(如不明原因发热、长时间咳嗽并伴有低热、持续性腹泻等),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如短时间内本单位发现多名师生出现相似症状应依照规定及时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上报同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积极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二、强化培训,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做好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依托辖区疾病预防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各学校要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健意识,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重点做到用肥皂和流水勤洗手、宿舍教室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出现异常症状及时诊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防病措施。

三、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学校卫生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强化卫生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公共场所、公共物品消毒制度,消除卫生死角,清理“四害”,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四、加强督导检查,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助机制,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教育、卫生部门定期开展联合专项督导检查,并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导落实。各县区要立即组织学校、托幼机构开展自查,各县区教育局组织汇总,并将自查报告于9月20日前报至兰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教育局和市卫计委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抽查。

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