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相关单位,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市管民办中学: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学经典“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加强中小学国学经典课程建设和师资建设,根据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线,以推进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的文化品味、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为目的,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有机衔接、系统推进,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国学素养的整体提升。到2020年,将兰州国学馆建设成为全市中小学国学教育基地和国学师资培训基地,全市基本构建中小学国学经典教育课程体系,全面建成一支道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国学经典教育的专兼职队伍。
二、培训对象
国学教师培训采取三级培训,即市级培训、县区(片区)级培训和校级培训。市级培训主要为国学经典教育管理者及市属学校国学经典教育导师的培训;县区(片区)级培训主要为区域内国学经典教育导师的培训;校级培训主要为全体教师国学经典教育的普及培训。
三、培训组织
实行国学经典教育“一校一导师”制度,每个学校至少要确定一名国学经典教育导师,优先从热爱国学教育、有志于国学教育的老师中选拔,符合条件的老师可直接确定为国学经典教育导师。
市级培训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国学经典教育师资培训列入《兰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十三五规划》和每年年度培训计划中,充分用好兰州国学馆等国学教育基地的资源,与全国校长发展学校、名师发展学校、名师讲堂等培训活动相结合,开展国学师资系列培训活动。培训计入教师个人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县区(片区)级培训由县区教育局(片区牵头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区域内从事国学经典教育的科任教师能全部接受培训。
校级培训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国学经典教育导师的作用,组织开展全校教师国学经典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培训,厚积教师的文化底蕴与人文素养。
四、培训任务
(一)组织开展管理者培训
按照“请进来、走出去、长出来”的策略,依托省内外优秀国学教育师资培训机构,对各县区教育行政机构负责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学科教研员,片区和学校负责人等管理者开展培训。(责任单位:成职教中心,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1日前)
(二)组织开展国学导师培训
“十三五”期间,每年在兰州国学馆开设1期国学经典教育导师培训,每期100人,5年总计培训500名中小学国学教育导师,形成一支热爱国学、素养丰厚的中小学专兼职国学教育导师队伍。(责任单位:师资处,完成时限:每年12月前完成100名导师培训)
(三)组织开展国学大师进校园活动
每年邀请100名国内著名国学大师和兰州国学馆特聘国学专家到中小学校开展国学教育系列讲座、报告、研讨等活动。(责任单位:师资处、各县区教育局,完成时限:每年12月前完成100名国学大师进校园)
(四)组织开展教师国学经典诵读活动
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孔子诞辰日等重要节日,组织中小学国学教师在兰州国学馆等教育基地开展国学礼仪、经典诵读等国学教育活动。开展中小学教师国学经典诵读比赛,集体诵读展演,公开课、示范课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责任单位:师资处、人事处、成职教中心,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1日前)
(五)组织开展国学研究活动
鼓励各学校和各学科教师与高校学者、国学馆专家等联合开展国学教育课题研究,并重视研究成果的利用和拓展。(责任单位:市教科所,完成时限:长期)
五、培训内容
中小学教师国学经典教育培训采取专家专题报告、课堂教学观摩、研讨经典名著、参观国学场馆等方式进行。
培训内容以“国学经典教育”为主,透析国学热点难点,使广大教师掌握国学经典知识与诵读技巧,理解国学经典的思想精华与时代价值,传承国学经典优秀思想与先进理念。
六、相关要求
1.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我市文化资源优势,努力做好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国学经典教育的主动性、自觉性。
2.各县区、各学校要将教师国学经典教育培训与教师常规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将国学经典教育师资培训列入专题培训计划,并不断拓宽教师国学经典教育培训的渠道,同时,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专题培训中要有序增加国学经典素养培训,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邀请传统文化学术大师、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开展讲座或讲堂,提升中小学教师国学素养水平。
3.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考核,提高中小学教师国学经典教育的实效性。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教育局进行督导和检查;各县区教育局对各学校国学经典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和学校评优的目标体系;学校要将每位教师参与培训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
4.市教育局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国学经典教育培训,各县区、各学校也要安排相应的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保证国学经典教育培训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兰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