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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兜底保障取得明显实效

2023/07/30 1.2k 阅读 114 点赞

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推动红古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到实处,红古区民政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兜底保障工作,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持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落实应补尽补。社会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确保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才能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5268元提高至558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6852元提高至7260元,护理标准不变,4月底已全面完成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的提标补发工作,5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1-7月份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02.0356万元,农村特困供养资金63.846万元,临时救助645户1570人316.95万元。

二、健全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兜底线、织密网、不断健全完善以城乡低保为基础的基本生活救助体系,加大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力度,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强化动态管理,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积极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今年纳入农村低保55户122人,纳入农村特困5户5人,取消农村低保22户105人,农村特困6户6人,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及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需求。

三、着力加强社会资源统筹,做到应救尽救。在落实基本生活救助的同时,红古区民政局积极对接人社、医保、教育、住建、应急等部门,及时获取信息和数据,按困难类型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对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对象落实各项政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享受医保、社保参保缴费补贴和医疗救助待遇;区医保局将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对象信息及时反馈区民政局,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区住建局对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城镇低收入对象经审核纳入租房分配或补贴范围,对符合危房改造的农村低收入对象积极实施农村房屋抗震改造,并按规定给与补贴;区教育局对处在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按照规定予以教育资助或给予生源地助学贷款;团区委对考入高等学校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市全额低保人员、农村一二类低保人员一次性给予8000-10000元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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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