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地名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红古区民政局稳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宣传落实新颁布《地名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文化传承、基层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规范地名命名。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清理不规范地名的有关工作精神,红古区在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前提下,深入清理整治居民住宅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截至目前,全区规范命名道路51条,清理不规范命名道路2条。
二是推进地名管理。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将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录入系统,已修改完善地名信息录入523条。同时结合目前开展的“乡村著名行动”,以加强地名管理为重点,促进乡村地名文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三是加强地名宣传。将宣传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作为民政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提升全区地名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深入边界周边村庄发放宣传材料、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以及地名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共悬挂宣传横幅12条,发放宣传彩页8000余份,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