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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州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 2026-04-10

2026/04/10 1.5w 阅读 272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高新区社农局,省、市属各中小学、各事业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兰州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兰州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全纳平等、阳光招生、公民同招原则。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必须依法注册入学。

(二)初中阶段

凡2026年毕业的本市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地升学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到本市升学的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本市初中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各县区、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预防接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三、招生时间

小学阶段:各县区小学招生方案应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最迟应于8月完成。

初中阶段: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手续的办理时段要相对统一(具体安排见附件3)。远郊县区初中招生时间参照城市四区日程执行。

四、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合理划定招生片区

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由各县区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相对就近、合理划分本县区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并予以公开。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实际就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片区适龄儿童,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确保不新增大班额。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各县区可根据实际积极稳妥探索开展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集团化或一体化办学体内学校间调配入学等试点。

2.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

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甘肃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进行,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根据需要在学校设置线下办理站点,进行现场政策解答和填报指导,线下业务办理简化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实现“只进一门”

3.继续实行排序录取

招生录取继续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各县区要依据划定的片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等情况,实行排序录取入学。

(二)公办初中招生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合理确定划拨方案,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其他小学按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划拨到对口初中。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生源较为密集的片区,各区可结合实际按照“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实行排序划拨录取,对于空挂户籍和挂靠户籍等情况,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25年9月30日之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远郊县区可结合实际采取对口划拨或登记入学方式进行初中招生工作。

城市四区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由市区联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①2025年9月30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

②民办小学参加学校所在县区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③民办小学参加学校所在县区以外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④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⑤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市四区升学、符合条件的非城市四区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第①类学生由所在学校汇总整理于5月18日前统一报辖区教育局备案。第②类学生以2025年9月30日之前各区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统筹安排依据。第③④⑤类学生携带户口簿(随迁子女携带原籍户口簿和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等证明证件,于5月19日—21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四区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三)民办学校、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特色学校和其他类别学校招生办法见附件1。

五、特殊群体招生

(一)全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区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不断完善相关措施,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同等待遇。

(二)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当地特教学校或特教班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三)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县区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

(四)因地制宜保障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各县区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区域实际完善本县区“长幼随学”具体措施,但不得含有在市、县区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满足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需求。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源前瞻布局

各县区要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同公安、住建、街道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早开展常住人口子女入学需求预测和人口变化趋势分析,定期开展基本办学条件摸排,精准分析研判各学段各年度学位余缺状况,进行学位预测预警,提前做好预判应对和宣传疏导,确保区域内适龄儿童全部就学。

(二)规范招生行为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纪律,严格落实《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任何学校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学校私自与家长、学生签订录取协议。集团化办学学校以及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循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三)严格均衡编班

各县区、各学校要全面落实均衡编班规定,确保起始年级各班生源均衡、师资均衡、资源配置均衡,实现机会均等,促进教育公平。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要严格坚守班额政策底线要求,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强化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凡小学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划拨”和“凡初中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中考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政策。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违规接收借读生,不得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或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申报学籍。

(五)强化控辍保学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和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依规认真排查并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各县区和各学校要积极接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

(六)规范收费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费、住宿费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预收费用。任何学校不得借招生之机,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坚持阳光招生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招生政策、范围、计划、程序、结果、咨询渠道等要向社会全面公开。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招生信息,解读政策热点,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健全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整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阳光招生”“公民同招”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的行为。聚焦招生入学关键环节,严查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问题。对群众关注度高、舆情较多的热点学校要加强现场指导,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将严肃追究县区及学校负责人责任,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义务教育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职,统筹规划教育资源,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附件:1.兰州市2026年民办学校、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特色学校和其他类别学校招生办法

2.兰州市2026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方案

3.兰州市2026年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

4.兰州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监督电话


附件1

兰州市2026年民办学校、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特色学校和其他类别学校招生办法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民办学校招生

(一)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招生平台同时进行招生录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民办初中招生所在县区学生以2025年9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依据,民办小学招生所在县区学生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

(二)民办学校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招生平台接受报名,不得私自组织报名。民办小学报名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各县区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城区民办初中报名由市区联办,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5月19-21日学生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设两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所在县区学生可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所在县区学生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填报第二志愿。其他县区民办初中的报名和志愿设置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城区办法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实施。

(三)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计算机专家、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招生学校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监督,录取结果在招生平台统一公布。

城区民办初中录取工作由市区联办,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开启第二志愿进行录取;第二志愿优先录取招生学校所在县区的学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录取所在县区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小学和其他县区民办初中的录取工作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派位录取时,家长可自愿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申请。派位录取时双胞胎(多胞胎)学生按照“两(多)人一号”的原则进行录取。未提交绑定申请的学生,将无法按照“两(多)人一号”进行录取。

(四)民办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有直升意向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报名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报名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剩余计划面向校外招生,校外招生方式按照其他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执行。

(五)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小学学生将不能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初中学生将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政策。

(六)在网上统一报名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秋季开学前可补录有就读意愿的外地回兰学生及来兰人员随迁子女,但不得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

(七)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形式、办学特色等,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签订协议书等不正当方式招揽生源。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二、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

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县区统一管理。在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教职工直系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小学继续采取划片招生,初中继续采取对口划拨招生。小学招生具体划片方案由辖区教育局确定,初中招生具体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确定。

本系统、本单位教职工子女入学,应由父母所在的高校及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正式函件进行统一认定。小学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初中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市区审核备案。

各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报名必须在所在县区的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

三、特色学校招生

兰州十四中音乐特色班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类学生,兰州六中体育特色班和兰州101中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体育类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称号的初中学校可按要求招收足球后备人才,具体招生办法见《兰州市2026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方案》(附件2)。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招生参照《兰州市2026年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招生实施方案》执行。体艺类学校可进行体育或艺术方面的专业测评,但不得组织学科类测试。

兰州外国语学校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等多语种学生,被录取的多语种班学生初中毕业报考高中时须报考相对应的多语种班高中,高中录取时在招生计划内最低可录取至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初中毕业放弃报考多语种班高中的学生,将按非划拨入学不能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政策的情况对待。外国语学校多语种班可进行语言能力测试,但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于5月12日前向市区上报预录的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被预录的学生须于5月19日—21日统一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经网上确认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并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入学,且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政策。

以上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的招生方案须于4月17日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和实施。

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四、其他类别学校招生

按照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学段纳入市、区统一平台进行。

附件2

兰州市2026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

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做好202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初中学校招收足球后备人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校资格条件

招收足球后备人才的初中学校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才能具备招生资格:

1.招生学校必须是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称号的初中学校。

2.招生学校必须为近三年内参加过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园足球比赛的学校。

3.招生学校初中办学规模平行班须在2个(含)以上。

二、小学毕业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中足球后备人才招生的小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才能具备报名资格:

1.报名学生必须为小学阶段参加过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园足球比赛的学生,报名时须向招生学校提供相关比赛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参赛证、成绩册、获奖证书等)。

2.报名学生所在毕业小学的对口划拨初中(参照上一年划拨方案)中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只能报名参加对口划拨初中学校的足球后备人才招生,不得再跨校参加其他非对口划拨初中学校的招生;报名学生所在毕业小学的对口划拨初中中没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可参加所在县区内其他具备招生资格学校的招生。

三、招生范围

1.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只能按照要求招收本县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城市四区内不得跨区域招生。

2.兰州市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初中试点学校足球项目不参加2026年兰州市初中足球后备人才招生。

四、组织与管理

1.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须填写《兰州市2026年初中学校足球后备人才招生申请表》,并于4月13日前报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核;所在县区教育局初审通过后,于4月1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至市教育局体艺科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招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生资格。

2.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要制定2026年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17日前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宣传和招生。方案中要明确招生范围及指标、报名条件、报名办法、考核测试办法及录取办法。

3.4月22日—23日符合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资格的学生到初中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报名材料由招生学校初审整理后于4月24日前报所在县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县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于4月29日前将名单及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报市教育局体艺科复审。复审通过的学生要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兰州市2026年校园足球初中后备人才专业测试标准》执行。各学校测试结果和预录取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时间将测试成绩、公示结果和预录取名单报市区审核备案。

4.各县区要加强对初中学校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监管,切实做好招生学校资格和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招生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进行。

5.各招生学校要坚持阳光招生,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方案、录取过程等都要公开透明。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到各小学进行摸底、宣传,不得私下承诺、误导和引诱学生报名,不得采取强迫、伪造录取文档等不正当手段招生,更不得以招收“足球后备人才”名义变相招收“择校生”。要注重招生录取档案建设,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质询。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追责处理。

6.各招生学校要科学制定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培养方案。被录取的学生在初中阶段必须参加校训练队训练和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园足球比赛,无故2年不参加比赛的,中考时将不能参加普通高中体育类项目的自主招生,并取消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资格。

7.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园足球比赛,对连续2年不参加比赛的,取消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资格。

城市四区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和日程安排实施2026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远郊县区学校由各县区教育局参照本方案并结合各自实际单独组织实施。

兰州市2026年初中学校足球后备人才

招生申请表

学校名称(务请准确填写全称)


学校行政区划

□市属     县(区)  □事业办学

申请学校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教师情况

(教师人,专职体育教师人,专项足球教师人)

学生情况

(个教学班、个年级、在校学生人)

体育场地情况

(操场面积平方米,人制非标准塑胶足球场一块)

对口划拨小学


拟招足球后备人才数

男人、女人

最低录取分数线


命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时间

年      月

近三年内参加县区级或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园足球比赛情况。


县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20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20  年   月   日

注:最低录取分数线参考《兰州市2026年校园足球初中后备人才专业测试标准》制定

附件3

兰州市2026年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

时  间

主要工作内容

4月11日—5月27日

各区教育局研判制定公办初中对口划拨方案

5月10日

特色学校进行专业测试

5月15日—5月17日

各小学张榜公布本校毕业生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及门牌号等

5月19日—5月21日

外地(外县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的,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市四区升学的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居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月19日—5月21日

进行民办、个别特色等学校的网上统一报名工作

5月26日

公布城市四区公办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

5月27日—5月30日

进行各公办初中的划拨录取;同步进行民办、特色初中学校的录取

5月30日—6月12日

进行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的划拨录取

6月13日—6月24日

进行外来归区、随迁子女等其他学生的统筹安排录取工作

6月25日

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7月4日—7月5日

各学校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


附件4

兰州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咨询监督电话

为服务学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设咨询、举报电话及信访接待室,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8831608

市教育局安全应急科:8854819

市教育局体艺科:8801379

城关区教育局:8438537

七里河区教育局:2612051

西固区教育局:7553064

安宁区教育局:7666178

红古区教育局:6213533

永登县教育局:6425966

皋兰县教育局:5728461

榆中县教育局:5229349

高新区社农局:5607572

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8259975

监督举报电话:88014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