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高新区社农局,省、市属各中小学、各事业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兰州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兰州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红古区等远郊县区及兰州新区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区)域内招生;城市四区和高新区的普通高中在城区范围内招生。
精准扶贫班(含双优助学班)招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兰州外国语高中的高中起点多语种班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招生。省属、市属、高校所属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均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
二、考试性质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三、报名条件
(一)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户籍和初中学籍均在兰州市城区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兰州市城区学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外地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兰州市城区居住证。
(3)无兰州市城区初中学籍、户籍在兰州市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驻兰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的,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名:
(1)往年已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在籍学生。
(3)户籍和学籍均不在兰州市城区的初中毕业生。
(4)户籍不在兰州市城区、学籍在兰州市城区不满连续两年的初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应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地联系就学。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
(二)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普通高中学校报名条件
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红古区等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名条件各自参照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报名条件设定。
有意直接报考中职学校的兰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就近报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形式、分值
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科。各科目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学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2科,满分各50分。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均由各初中学校依据课程标准和相关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二)笔试考试时间:6月16日—6月18日。具体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分值 | 答题时间 | 考试形式 | |
6月16日 星期二 | 9:00-11:00 | 语文 | 120分 | 120分钟 | 闭卷笔答 |
15:00-17:30 | 物理、化学 | 物理81分 化学54分 | 150分钟 | 闭卷笔答 合场分科合卷 | |
6月17日 星期三 | 9:00-11:00 | 数学 | 120分 | 120分钟 | 闭卷笔答 |
15:00-16:40 | 道德与法治、 历史 | 道德与法治50分 历史50分 | 100分钟 | 闭卷笔答 合场分科合卷 | |
6月18日 星期四 | 9:00-10:30 | 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 | 90分 | 90分钟 | 闭卷笔答 |
15:00-16:40 | 地理、生物学 | 地理40分 生物学36分 | 100分钟 | 闭卷笔答 合场分科合卷 | |
体育与健康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听力与口语考试等实践考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分别由市教育局体艺科、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三)考试对象
1.本市2026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所有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考试;2025年中考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市或复学的2026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补考。
2.符合报名条件、在市外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须参加我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3.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我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4.2027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7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各学科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和“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所有考试科目合格即达到毕业水平,不合格者,由所在初中学校安排补考。
五、综合素质评价
全市各初中学校须依照《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按时完成2026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均达到C等及以上者方可毕业。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等政策的考生,评价结果须达到2A3B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享受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其中自主招生具体的A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5C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在市外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由报考学校转换成相应的等级作为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往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2025年中考成绩库中留存的结果为依据,成绩库中没有的由原毕业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纪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九个严禁”等规定,严格落实《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违规“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二)实行阳光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全面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跨区域掐尖招生,进一步完善招生程序。要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咨询方式等,对考生的统配资格、照顾资格、自主招生预录结果等重要事项在兰州教育网或学校进行公示,对各类别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及时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务流程。各县区、各相关考试组织单位、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组考到评卷的全过程管理,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要在考试前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四)加强招生管理。2026年继续使用兰州市中考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和招生录取,远郊各县区和兰州新区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全市平台统一管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计划、时间、方式统一招生。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国际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学生在国际班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远郊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要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考生成绩库、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程序、办法和标准须按招生安排及时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审核备案。
(五)强化监督问责。根据全省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管理和监控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各项考试招生工作,重点整治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各种名义“掐尖”招生的现象,严查招生入学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问题。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学校要精心策划招生宣传咨询和服务指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县区、各学校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完善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附件:1.兰州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2.兰州市2026年中考工作日程
3.兰州市2026年中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4.兰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
附件1
兰州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2026年全市继续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城区、远郊各县区和兰州新区考生登录统一的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具体报名网址:“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
(一)志愿设置
1.城区
(1)普通高中:共设七个批次18个志愿。
①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助学班、多语种班、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
设2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两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考生报名资格由报考学校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②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面向城区招生计划)、兰州一中教育集团南校区(兰州五中)、兰州五十八中七里河校区(兰州八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七里河校区(兰州三十一中)、兰州外国语高中定远校区(榆中五中,面向城区招生)〕的普通班招生志愿。
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含兰州一中艺术体育特长班)、统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有体育、艺术特长、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③第二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班的招生志愿。
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④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普通班和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班空余计划的补充招生志愿。
设2个志愿。补充第一志愿,补充第二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两个志愿。
⑤第四批次:公办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的招生志愿。
设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其中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有体育、艺术特长、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特色班考生报名资格由报考学校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⑥第五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含国际班)和综合高中班的招生志愿。
设3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
以上批次志愿中,第四批次的统招第一志愿和第五批次的统招第一志愿,考生必须选择其中一个志愿作为必填志愿。
⑦第六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班)的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共进行两次。
(2)中等职业学校:
2026年起,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甘肃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安排下统一进行,有报考中职学校意向的考生可及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信息(http://www.ganseea.cn)。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再设置中职学校招生志愿。
2.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参照城区设置模式,自行设定。
(二)志愿填报程序
1.城区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的所有志愿,第六批次网上征集志愿在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2)外地回兰考生和往届考生直接到要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
2027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不需要填报志愿,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
2.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
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的志愿填报程序由各县区参照城区填报程序并结合各自实际设定。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也不得擅自许诺宣传误导考生报考。
2.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二、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
1.录取原则
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由市教育局负责,学生工作科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
2.录取标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面向城区招生计划)、兰州一中教育集团南校区(兰州五中)、兰州五十八中七里河校区(兰州八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七里河校区(兰州三十一中)、兰州外国语高中定远校区(榆中五中,面向城区招生)〕最低控制线、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控制线,并指导各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划定各自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招生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6年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不含特色班)对口分配比例为75%,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面向新区招生计划)对口分配比例为50%。
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名额分配范围为城区内初中学校,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面向新区招生计划)名额分配范围为兰州新区内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享受对口分配指标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拨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次从市外进入我市初中就读、满连续两年及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次从市外进入我市初中就读、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满一年及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当年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对口初中未完成统配计划、且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资格条件参照全市统一条件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资格审核、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等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和新区教卫委负责组织实施。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自主招生
根据《兰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见附件4)要求,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兰州六中、兰州十四中、兰州五十三中、兰州六十中等市级示范性特色高中控制在30%以内),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和具有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兰州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8〕154号)精神,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只用于招收足球后备人才时可适度扩大,控制在男女各11人以内。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城区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的自主招生分数线须报市教育局审定。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各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类别、项目、专业测试内容标准以及相关事宜见附表《兰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
5.录取程序和办法
(1)城区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六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原则,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范围、同方式、同时间进行招生。
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双优助学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最低控制线。多语种班录取单独划线,初中起点多语种班录取在招生计划内最低可录取至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高中起点多语种班录取最低线不得低于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特色班成绩最低需在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
今年新增招生的兰州五十八中七里河校区(兰州八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七里河校区(兰州三十一中)、兰州外国语高中定远校区(榆中五中,面向城区招生)等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分校区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上单独招生录取。
——提前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班一线。录取时,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本校普通班统招第一志愿计划;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②统配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三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补充第一志愿;②补充第二志愿。
第三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补充第一志愿的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补充第二志愿录取。录取时,按照各学校普通班、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班的统招分数线和空余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四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特色班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五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②自主招生志愿;③统招第二志愿。
第五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有空额的学校,可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2)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参照城区录取程序和办法,制定各自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和办法。
6.录取时间安排
(1)城区
①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9日—7月12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2日22:00—7月13日8:00。
②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录取时间:7月13日—7月16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6日22:00—7月17日8:00。
③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6日22:00—7月17日10:00;录取时间:7月17日—7月18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8日22:00—7月19日10:00。
④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2日22:00—7月23日10:00;录取时间:7月23日—7月24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4日22:00—7月25日10:00。
(2)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录取时间参照城区日程安排,结合各自实际确定。
(二)综合高中班
综合高中班以普通高中计划招生,与民办普通高中同批次同等最低控制线进行招生录取,入学后具有普通高中学籍,基于学习能力和发展需求,开展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相互衔接渗透学习。高一年级后可选择转职业类学校学习或继续普通高中学习,满足学生多样化成才需求。(开设综合高中班的具体学校见“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网站首页《学校分类表》)
三、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或者相应层级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规定的军人教育优待对象包括:在所列举的边远艰苦地区和特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优待资格证明信(优待资格证明信由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出具,应逐人开具并写清具备教育优待资格的具体条件和情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台胞直系子女凭市台办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户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10分录取。
以上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报考学校初审、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审核备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确认报名资格时,由报考学校审核整理后报学生工作科。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兰州教育网和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如有举报并经核实的一律取消其照顾资格。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附件2 兰州市2026年中考工作日程
时 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4月10日—4月21日 | 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进行中考政策宣传及咨询接待解答 |
4月16日 | 招生政策解读及志愿填报指导培训 |
4月20日 | 模拟报名,检测中考报名系统 |
4月22日—4月24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4月27日—4月29日 | 确认报名资格 |
5月6日—5月8日 | 报名资格复审:5月6日,城关辖区内学校;5月7日,七里河、安宁辖区内学校; 5月8日,西固辖区内学校。 |
5月9日—5月12日 | 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中考测试编排考点考场、编发准考证 |
5月18日—5月24日 | 整理汇总报名库、报名数据统计,考点安排,考场编排 |
5月15日—5月30日 | 物理实验操作考试:5月15日—18日; 化学实验操作考试:5月20日—22日、5月25日;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5月27日—30日 |
5月13日—5月21日 | 体育中考测试 |
5月25日—5月27日 | 笔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准考证发放 |
5月27日 | 接运外语听力、口语考试试卷 |
5月28日 | 各考点领取、安装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加密U盘 |
5月29日—5月31日 | 外语听力、口语考试 |
6月9日—6月12日 | 其他考务准备工作 |
6月11日 | 体育中考测试缓试 |
6月15日 | 接送笔试试卷 |
6月16日—6月18日 | 笔试发卷(卡)、考试、收卷(卡);外语听力、口语考试阅卷系统检测、调试 |
6月19日 | 体育中考书面理论考试 |
6月19日—6月22日 | 扫描中考笔试答题卡、处理扫描数据;外语听力、口语考试评卷 |
6月22日 | 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到报考学校确认报考资格 |
6月25日 | 实验操作考试缓考 |
6月27日—6月28日 | 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 |
6月23日—6月27日 | 笔试阅卷 |
6月28日—7月2日 | 汇总整理各项考试成绩数据、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
7月1日 | 各普通高中上报自主招生专业测试结果 |
7月3日 | 公布中考成绩及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
7月3日—7月4日 | 核查笔试成绩、反馈成绩核查结果 |
7月5日—7月8日 | 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准备工作(测试系统、模拟投档) |
7月9日—7月25日 | 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
7月26日—8月31日 | 1.处理招生相关遗留问题。 2.总结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
附件3
兰州市2026年中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为服务考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设中考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考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8831608(中考招生政策咨询)
市教育局职成科:8801655(中职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市教育局体艺科:8801379(体育中考政策咨询)
市教育局安全应急科:8854819
市教育考试院:8344450,8344451(中考报名、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等政策咨询)
市教育条件装备办:7845717(理化生实操考试政策咨询)
榆中县教育局:5229349
皋兰县教育局:5728461
永登县教育局:6425966
红古区教育局:6213533
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8259975
监督举报电话:8801413
附件4
兰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和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中关于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全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现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招生学校资格条件
1.经市教育局审定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且上年自主招生工作规范、无因招生不规范导致投诉的普通高中学校可继续进行自主招生。
2.各学校需为自主招生配备相应专任指导教师,具有自主招生专用教育教学场馆、硬件设施等条件,并建有长期的艺术、科技创新等社团和体育训练队伍,能够常态化开展训练及积极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和展演活动。
二、考生报考资格条件
1.参加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具有相应的体育、艺术方面的特长,报名时需提供初中阶段参加各类体育、艺术项目竞赛、活动或参加初中学校训练队、艺术社团等证明材料,具体的获奖证书及体育、艺术专长等级证书等相关要求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2.参加科技创新类自主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初中阶段参加各类机器人、创客、STEM教育、人工智能、科普宣讲、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活动、比赛的证明材料,比赛获奖及其他要求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三、专业测试要求
1.各招生学校需根据自主招生项目类别,制定本校自主招生方案,方案须明确自主招生项目人数计划、自主招生资格确认条件、具体录取办法、最低录取控制线标准、后期培养计划等,方案内容须清晰无歧义,并于4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招生方案中的全部内容须完整明确的面向社会公布。
2.自主招生各类别专业测试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各学校须成立自主招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评委专家组,并特邀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评委专家组成员由本校专业教师和市教育局指派的校外评委专家组成。各学校应按照《兰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一览表》中“招生项目”确定评委类别分组,每个类别评委专家组成员人数为3人、5人或7人,其中市教育局指派的校外评委专家人数相应分别为1人、2人或3人。市教育局建立统一的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校外评委专家库,各学校校外评委专家在测试前一天统一由市教育局从校外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下派,校外评委专家评审费由各学校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甘教财〔2018〕54号)的相关标准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城区各招生学校须于5月8日前将本校《兰州市2026年普通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所需校外评委专家统计表》(见附表)上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远郊县区和兰州新区相关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参照城区要求单独组织实施。
3.城区各招生学校须于6月25日前将本校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方案(含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名单、基本信息、测试流程、测试项目、各项目合格标准、评委构成等)报市教育局进行备案。远郊县区学校报所在县区教育局进行备案。
4.自主招生(美术类除外)专业测试须现场亮分,测试结束后由考生、评委专家、学校负责人、家长代表现场在《兰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考生成绩登记表》(简称《考生成绩登记表》(见附表)中对测试成绩进行签字确认。测试结束后学校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兰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成绩汇总表》(简称《成绩汇总表》见附表)并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考生成绩登记表》和《成绩汇总表》一式两份,市教育局和学校各留一份存档备查。
5.自主招生专业测试须全程录像。测试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将测试视频录像存档。
6.各学校必须按照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被预录的考生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成绩必须合格。各学校预录取考生人数比例最大控制在各学校各类别自主招生计划的3倍以内,具体由学校根据测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
7.各学校专业测试结果和预录名单除在本校公示外,由市教育局通过兰州教育网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8.各学校专业测试结束3天内须及时向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上报《自主招生测试情况报告》、经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专业测试结果、预录考生名单及填写完整的《考生成绩登记表》和《成绩汇总表》。《自主招生测试情况报告》包括测试组织过程及测试结果和预录考生名单公布公示情况等过程性内容。
四、录取学生后期培养要求
1.各学校须建立自主招生学生跟踪培养档案(一生一案),详细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专业学习、竞赛展演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与考核,并记录高考及录取信息。
2.自主招生录取的体育、艺术类学生须纳入学校日常教学管理,不得外包给社会俱乐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违规收取除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要积极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和展演活动,参加情况计入培养档案。
4.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参加以录取项目为主的社团或训练队,不得无故退出或者转换项目;确需调整的,须有合理理由,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退出或转换。
5.各学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要进行高考报考及录取专业登记,音体美等特色学校专业班学生原则上要按照专业报考(含高校高水平运动员);作为参加国家、省、市体育艺术竞赛(展演)类人才储备学校的学生尽量要按照专业方向培养和报名高考。
五、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流程。各招生学校是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自主招生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原始材料保留,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安全保障到位。要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将成立由局相关领导、纪检组、学生工作科、基教一科、基教二科、体艺科、安稳科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巡考组,到各学校巡视自主招生测试,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学校自主招生测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人为干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或个人,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下年自主招生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学生,将取消其当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衔接高中与高校教育的重要举措,对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助力学生适应社会与职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各学校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统筹推进自主招生工作。要精准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招生流程、时间节点及政策要点,建立咨询应答机制,及时解决公众关切,确保自主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附表兰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所需校外评委专家统计表等.docx
(定)附表:2026年兰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定)(0408)d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