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于9月21日起实施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
10月10日,新区管理部成功办理了中心第一笔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缴存人提供楼盘备案及相关提取资料,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提取业务,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人认购的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帮助缴存人减轻购房首付资金压力,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购房消费领域的制度保障作用。
供稿人:刘斌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于9月21日起实施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
10月10日,新区管理部成功办理了中心第一笔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缴存人提供楼盘备案及相关提取资料,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提取业务,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人认购的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帮助缴存人减轻购房首付资金压力,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购房消费领域的制度保障作用。
供稿人: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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