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安〔2019〕359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暑期天气炎热,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多发频发,各地已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预防溺水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站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防溺水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二、持续开展防溺水教育
各县区、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吸取各地溺水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假期安全教育。通过校讯通、QQ、微信、短信等方式,常态化的向家长、学生不间断地传播安全教育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将防溺水“六不一会”安全教育知识烙在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心中,落实在具体行为中。要进一步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预案,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推动落实家长假期监护责任
各区县、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和沟通联系家长的作用,把预防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学校要将“珍爱生命、谨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家长一封信传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认清溺水事故对家庭的灾难性、提高预防事故发生的警觉性、增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要提醒教育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切实加强孩子暑期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在无监护人带领下游泳,到无安全设施、无安全人员的水域游泳,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四、部门联动强化安全防范
各区县要以集中排摸区域内河湾、水渠、塘坝、水库、工程蓄水池等易引发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风险隐患点,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校园及周边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对校内隐患立即整改,对周边问题提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学校要及时联系水务部门、工程建设方、街道(乡镇)、村委会(社区)设置警示标牌、装置防护网、组织人员检查巡防,做到认识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让学生难以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溺水事故的意外发生。
五、不断加大安全教育宣传氛围
各区县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对接本区(县)应急、宣传、公安、城管等部门,在电视、广播、报纸、户外媒体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做到人知人晓。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