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
文件选登文件选登

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的通知

2019/07/25 5.0k 阅读 440 点赞

  兰教安〔2019〕336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幼儿园)、各事业办学校、各民办中学: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兰州建设,提升我市校园三防建设及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5月17日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有关平安校园建设的要求, 结合我市校园三防建设现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平安校园建设是在新时期新阶段提出的新任务,各区县、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校园三防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认真研究,认真谋划,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大力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着力构建内部防控与周边防控、专业防控与社会防控相结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切实将这一“安心”工程摆上日程,付诸行动,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于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建设内容

各区县、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夯实基础、筑牢防线,补齐短板、强化管理,推动我市校园三防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物防建设是学校安全保障的基本条件,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现有的围墙、大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有围墙、大门等物防设施完善并运行正常,切实达到100%封闭式管理。

(二)中小学专职保安配备率达100%。全市幼儿园必须按在园师生人数的1%至2%配备保安人员,在园师生人数不足100人至少配备1名保安人员。全市中小学必须按在校师生人数的1‰至2‰配备保安人员,在校师生人数不足10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保安人员。

(三)校园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和《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完善和更新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在学校门口和重点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系统必须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网,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对照以上要求和标准,迅速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确保数据统计、工程(规划)核算、经费预算等环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安排专人负责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衔接。

(二)加大经费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前期开展的统计数据,对现有的三防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做好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市属学校经费由市教育局和学校统筹解决,各区县经费由区县统筹解决,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经费由其举办者解决。市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建设规划于8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稳科,区县建设规划于8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安稳科。

(三)完善相关制度。对照《兰州市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重点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核查准入、视频监控巡查、校园及周边巡逻、校园警务室驻警、隐患(险情、警情、灾情)处置、值班及交接等环节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并完善符合各自实际的管理制度;建立与辖区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对校园驻警、治安巡逻、视频监控及一键报警公安联网等重点合作事项进行定期研判,形成护校安园合力。市、区(县)两级教育部门每季度都要将校园三防建设及管理进行情况汇总,并抄报本级公安部门。

(四)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任务,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要定期进行专题部署和督查推进,制定详细的工程推进方案和进度安排表,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工作敷衍、进度缓慢、资金不到位或标准落实不严的学校或区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启动问责程序,并在全市进行通报,问责结果将抄报相关县区政府。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