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发〔2018〕167号
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高新区社农局:
为做好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7〕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1月30日前,出台本县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基教二处。
兰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兰州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7〕16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创新教育管理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政府保障机制、提高教育质量等措施,实现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规范学校管理,提升师资水平,提升学校内涵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所有县区创建成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确保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学生发展更加全面,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群众对义务教育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内容与程序
(一)自查自评。各县区按照《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开展。其中,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三个方面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指标要求进行自查,社会认可度按照《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进行。
(二)县区申报。各县区自评达到优质均衡评估要求的,由县(区)政府于当年5月30日前向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市级复查。6月中旬,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开展市级复查。
(四)省级评估。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市政府的申请,开展省级评估。
(五)国家认定。由省政府向国务院报送申请,教育部审核认定。
四、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兰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8〕226号),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使区域内学校之间教育教学质量、整体办学水平达到优质均衡标准。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科学合理规划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调整方案,通过统筹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省市职业学校出城入园后原址改建一批学校,新建小区配建移交一批学校,实施城市学校品质提升计划提升一批学校等多种方式,努力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有效增加学位,化解“大班额”和“择校热”;梳理城市规划预留的教育用地,列出中短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规划预留教育用地从图纸上落到实处;持续实施全面改薄项目,重新调整五年规划,扩大覆盖面,增加改扩建校舍建设面积,增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教学条件,让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采取“名校办分校”“强校带弱校”、片内集团办学等多种模式,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名校办分校达30所以上,一体化联合体学校达100所以上,优质教育资源对学生的覆盖率达50%以上,优质教育资源初步实现融通共享。
2.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到2020年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要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强化学生关键能力培养。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多措并举化解择校难题。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3.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通过完善学校基础设施,提高装备水平,优化办学条件与教育环境,加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培养专家型校长队伍,培养适应现代教育需要的专业化师资队伍,培养全面发展的青少年,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媒体进学校、进课堂。要准确把握《兰州市现代化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和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相关要求,凡在生均校园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以及教育技术装备等方面未达优质均衡和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的,要全部列入相对薄弱学校或学校薄弱项目改造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建设和改造。凡新建学校,一律按照不低于优质均衡和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各县区要对照优质均衡和现代化办学标准,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全面提升学校优质化水平,确保在优质均衡达成时限内基本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区域全覆盖。
4.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及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分布等情况,在农村地区建设寄宿制学校,学校图书、宿舍、床位、桌椅、实验仪器、运动场地、厕所、食堂(伙房)、饮水、洗浴等生活设施配备到位。提高乡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继续实施薄弱学校改造专项投入机制,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
5.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兰州智慧教育行动计划》,构建“兰州智慧教育”“兰州名师课堂”“兰州名师在线互动教学”等三个云平台。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提高信息化装备水平,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建立县域教育信息管理和数字优质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网络教学资源,重点开发师资短缺课程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全面深度融合,不断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6.优化教师队伍配置。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提高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比例,建立教师补充录用机制,不得有编不补,提高中小学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需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中小学校长,实行校长聘期制,原则在同一学校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
7.补齐乡村教师队伍短板。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结构,各县区配齐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构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选派城区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选派乡村青年教师到城市学校跟师跟班跟岗学习。改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实施乡村教师补贴、提高班主任津贴、评优选先适当倾斜、建设教师周转房、开设食堂、开通校车等利好政策。
8.实行师资交流制度。严格执行《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实施意见》,对教师同一所学校任教满10年,校长同一岗位满6年的,必须轮岗交流,交流的幅度至少达到15%。集团化办学体之间,教师交流比例逐年加大。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应当有薄弱学校任教2年或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实行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等制度,解决农村教师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9.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依法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大县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力度。着力实施“千进八百互动”师资培训计划和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工程,通过海外研修基地、校长发展学校、教师发展学校等平台,提高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提升政府保障程度
10.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和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省市要求。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并逐年提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11.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各县区强化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使用管理,主要用于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土地出让金收益、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教育建设项目减免收费的政策。县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义务教育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慈善机构等捐资助学、投资办学。
12.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按照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的原则,在达到《兰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基础上,所有小学、初中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间数及面积、办学规模、班额达到规定要求。
13.关注弱势群体学生。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公办学校免费就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与当地学生同质的义务教育。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提高特教教师待遇,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附设特教班为补充、送教上门试点为突破”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义务教育阶段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到95%以上。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力度。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构建关爱网络、搭建亲子平台、开展帮扶结对等措施,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
(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实施小学划片招生制度和小升初对口划拨制度,不断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严格控制中小学择校行为,禁止义务教育学校跨行政区域招生。实施大班额消除计划。在2018年全市招生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积极应对“大班额”“择校热”等突出问题,严守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红线,以招生入学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编班,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举办实验班、特长班。要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在全面掌握生源结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情况,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班方案,确保学生均衡分班和师资合理匹配。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利用节假日、寒暑假补课。
15.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项目。通过推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学校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和现代化,实现义务教育从硬件均衡走向内涵发展,从资源均衡走向管理提升,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各学校在完成自评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在县区教育局的指导督促下整改完善,提升质量。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情况也将与学校的绩效考核、评优选先、评估验收等进行挂钩。
16.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开足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创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完善学生学业质量评价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绩效评价。丰富课外校外活动,规范社会培训补习机构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以“聚焦课堂、关注教学、提高质量”为目标,以解决高耗低效课堂为重点,通过规范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切实加强教学流程管理。要改变学生对原有教育模式的依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过程中的学生参与程度。要针对不同学科、课型和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实施最适合、最切合的教学。要加强对学生自主学习的指导,激发学习兴趣,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17.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深化素质教育。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评价观。要着力构建以学生终身发展为基点,以全体学生为评价对象,以完成国家规定教育教学内容、达成国家规定培养目标为评价标准,以合格率、完成率和学生综合素质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着力引导学校从升学竞争向办学水平、育人水平竞争转变。实施德育“134”行动计划,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校本文化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学校文化、社会生活之中。实施课堂教学效益提升行动计划,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法,打造多种合适学生发展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优化各类评价方式,引导中小学生健康、主动、多元、个性发展。实施学校体育美育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好“阳光体育”运动,不断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督导制度,建立义务教育质量保障、监测和评价体系,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科学评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政府职责
县区政府要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强化措施,持续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师资交流办法等,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年度、各学校。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制、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分工,凝聚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着力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经费需求、重点工程、政策保障、社会宣传等工作。发改部门要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教育项目。财政部门要依法保障财政性教育投入。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对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改造、教育用地供给、住宅小区学校配建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编制、人社等部门要科学管理中小学编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综治、工信、公安、司法、文广、交通、工商、建设、城管执法、安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校车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三)加强督导监测
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市、县区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城乡、学校之间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区政府每年12月5日前,向兰州市人民政府督导室报送相关监测数据。县区申报创建的前一年4月,兰州市人民政府督导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对县区申报创建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报道各县区、各部门、各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展和先进典型,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