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
你们好!感谢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注和关心,现对你们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提案”答复如下:
教育年报显示:截止2017年底,全市有幼儿园863所,在园幼儿11.8万人,其中公办性质的幼儿园163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园113所,部队办园9所,企事业单位部门办园41所),在园幼儿3.6万人,占比30.5%;民办700所,在园幼儿8.2万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43所,在园幼儿5.5万人。在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7%。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2%。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总数1.4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9228人。
从入园率看,我市已经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还没有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在城区入园难问题依然存在,有一部分幼儿园办园质量不高,为此我们也在继续努力。2018年,我们将实施《兰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们希望通过实施三期行动计划,一方面继续扩大资源,提高公办幼儿园比率,一方面加强管理,提高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均能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甘肃省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兰州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兰州市标准化幼儿园评估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幼儿园安全、办园、保教等方面管理,通过年检、专项督查、分类评估,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防范、安全督查等制度,加强食品、消防、校舍、交通、校车、游戏设施、户外活动、医疗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健全完善民办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民办幼儿园负面清单,严格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民办幼儿园、不能按要求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或依法取缔。
针对您的具体建议,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都有一些具体的工作措施。
一、严把幼儿园建设质量关。近几年,各级财政投入在全市新建公办幼儿园200余所,都是按照相应建设标准建设,有一部分是利用农村中小学改造,多数农村幼儿园建设规模不大,但幼儿园土建工程质量安全,符合幼儿使用需求,把好了幼儿园安全的第一关。
二、加强幼儿园三防建设。人防方面,全市幼儿园均已配备了专兼职保安,并制定下发了《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校园保安巡逻执勤制度。物防方面,投资200多万,为各学校配建了校园警务室,配备了防刺服、防割手套、扣脚钢叉、盾牌、头盔、橡胶棒、手提灯、反光背心、警械带等必要的安防器械,同时加强了校园警务室的民警驻警制度。技防方面,投资200多万元,建成了全市学校安全视频监控平台和校车安全运营监控平台,实现了区域内安全管理监控平台的联网,达到了全程跟踪定位和动态实时监控的目标。
三、加强幼儿园校车管理。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幼儿园校车使用的审批、日常运行监管、黑校车投诉电话等。建立了校车安全预警机制和三级监管平台,并对全市303辆专用校车的车牌号码、车辆类型、核定载客人数、实际乘坐人数、车辆审批情况、保险情况、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照管员信息、安全员信息、车辆运行时间、路线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登记。
四、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根据实际需求编制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并督查落实情况。该《指南》从学校校级领导、中层主任、任课教师到后勤人员近40个岗位进行了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和落实,并经省市编办同意,在市属各学校增设了安全保卫处,明确了学校安全保卫处职责,全面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定编、定岗、定责。编制了《兰州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手册》,对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流程图、各个层面的职责,细化主要制度,制定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常识与学生安全教育知识等。特别是明确了学校和家长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程序和详细的工作图解,从门卫管理、值班巡逻、校内安全检查防范、安全事故报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功能室安全管理等23个方面制定和完善了工作制度。
五、加强宣传。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了幼儿安全的重要性,帮助家长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重视对幼儿的保护。建立了由市综治委牵头,公安、教育、城管、文化、卫生等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经营环境、基础环境、卫生环境、校园内部环境等方面的整治内容逐一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工作中形成了合力。
您提案中,我们还没有做到的,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进一步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承办单位: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二处(一只船南街39号)
联系人:周雯
联系电话:8801779
邮政编码:730000
兰州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