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思〔2017〕61号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各市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精神,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教政法〔2016〕1号) 和《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兰教发〔2016〕192号),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兰州市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12月
二、活动目的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促进我市中小学生法治理念的培育、法律素养的提高和守法行为的养成,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使中小学生成为“忠诚宪法、敬畏法律”的合格公民。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送法进校园巡讲”活动
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部门协调机制,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积极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有关高校合作,组成由法官、律师、法学专家、公安民警等人员组成的宣讲团,开展面向学生以及家长的法治巡讲活动,并进行现场互动、答疑,培植中小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培养他们的法律信仰;增强家长的法治意识,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良好的家庭教育之中,与学校系统教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巡讲活动采取自愿申报的形式,市属各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可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学生及家长需求,填写《巡讲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3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思政处。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宣讲成员到各校进行巡讲。
(二)主题征文活动
1.以“法在我身边”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要求文章内容积极向上,联系自身实际,畅谈法律的价值和意义,如何树立法治意识,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做守法公民。
2.所有征文均必须为原创作品,字数1500字以内。每篇稿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应有县区、学校、年级、班级)。有指导老师的,一并注明。
3.各县区教育局报送征文不超过15篇,市属各学校报送不超过3篇。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择优推荐,并将征文电子档发送至914065786@qq.com,同时报送《推荐表》(见附件2)的纸质稿、电子档。报送时间截止9月底。
4.本次征文将分中学组和小学组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作品将结集成册。
(三)举办中小学优秀“模拟法庭”录像评比活动
1.3-6月,市属各学校、各县区教育局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模拟法庭”评比活动。提倡小学生通过童话、寓言的形式模拟法庭庭审程序,中学生以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为模拟法庭庭审主要内容。适时邀请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探讨和表现校园中的法律问题,助推“浸入式”法治教育体验,营造人人乐学法律的氛围,促进校园法治理念的培育。
2.各县区教育局择优推荐2-5所学校的“模拟法庭”录像参加全市的评比活动。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采取自愿推荐的方式参加全市评比。参加全市评比活动的学校请于6月30日前将《兰州市中小学“模拟法庭”录像评比活动推荐表》(见附件3)和“模拟法庭”录像视频文件(DVD格式)报市教育局思政处。
3.7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中小学“模拟法庭”录像进行评比(评比标准见附件4),届时将评出“优秀模拟法庭”“优秀小法官”“优秀小律师”“优秀小检察官”, 同时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和 “优秀组织奖”,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举办“兰州市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网络大赛”活动
1. 11月,市教育举办“兰州市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网络大赛”活动,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组别,具体竞赛办法另行通知。
2.知识竞赛内容。宪法基本知识、基本法律法规相关常识、教育法律法规有关知识、交通安全、国防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内容。
(五)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1.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各中小学举行一次特别升国旗仪式,学习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
2.组织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3.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挂图、横幅等多种形式,部署开展一次全校范围内的宪法宣传。
4.组织开展人人“讲宪法”活动。学校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为部分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发动师生开展以讲与宪法有关的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对宪法精神的理解等为主题的演讲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应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协调、统筹本地本县区各种法治教育资源,争取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参与,共同组织开展好系列活动。
(二)精心组织,全员参与。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积极动员、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将系列活动辐射到所有学生、所有教师,确保每个中小学生和老师都能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之中。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并借助兰州教育网及其它新闻媒体拓展宣传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现中小学法治宣教育活动,营造学法、尊法的浓厚氛围。
附件:1.巡讲申报表
2.“法在我身边”征文作品推荐表
3.兰州市中小学“模拟法庭”录像评比活动推荐
表
4.兰州市中小学优秀“模拟法庭”评比标准
兰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
巡讲申报表
县区、市属(盖章):
学校 | 时间段 | 内容 | 面向对象(学生、家长)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法在我身边”征文作品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名 | 学校、年级、班级 | 作品题目 | 指导老师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兰州市中小学“模拟法庭”录像评比
活动推荐表
参评学校(县区) | |||
联系人 | 电话 | ||
指导老师(限报1名) | 电话 | ||
参评学生及角色 | 时长 | ||
“模拟法庭” 情况简介 | |||
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兰州市中小学优秀“模拟法庭”评比标准
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活 动 选 题 | 活动选题紧贴青少年需要(2分),遵循各学段学生心理、生理、行为特点(1分)。 | 3 | |||
着重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1.5分),突出公民意识教育与养成(1.5分)。 | 3 | ||||
重点选择校园热议、师生关注的涉及学生健康成长,符合学生认知的涉法问题。小学生通过童话、寓言的形式模拟法庭庭审程序,中学生以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为模拟法庭庭审主要内容。具有较强针对性、时效性(4分)。 | 4 | ||||
组 织 准 备 | 选派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的教师任指导教师,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教育活动(2分)。团队课前互动良好,默契度高(3分)。 | 5 | |||
指导教师应鼓励、引导学生自主完成确定选取、分析案情、撰写起诉书、答辩书等相关工作(3分),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2分)。 | 5 | ||||
庭 审 过 程 | 庭前准备(1分)开庭审理(1分)、法庭调查(1分)、法庭辩论(1分)、法庭调解(1分)、评议宣判(1分)等庭审过程符合程序,实体公正(2分)、程序公正贯穿审判全过程(2分)。 | 10 | |||
庭审中法律责权关系明确(3分)、法律适用恰当,专业知识无错误偏差(3分),处理适当(2分)、审判得当(2分)。 | 10 | ||||
学 生 状 态 | 学生精神状态饱满(3分),积极投入(3分),对扮演的身份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3分)。 | 9 | |||
“法官”能够掌控全场氛围(1分)、确保法庭的严肃、庄严(1分),熟悉庭审过程(1分)、庭审进程把握得当(1分),宣判内容表述清晰(1分)、内容准确(1分)、分析全面(1分)。 | 7 | ||||
“检察官”要求事实论述清楚(1分),证据充分(1分),观点鲜明(1分),法条运用正确(1分)、合理(1分)、娴熟(1分),阐述清晰(1分)。 | 7 | ||||
“辩护律师”应有较强的思辨能力(1分),辩词精彩(1分),抗辩理由充分、有力(1分),法条运用正确(1分)、合理(1分)、娴熟(1分),明晰阐明观点(1分)。 | 7 | ||||
法庭 氛围 | 庭审依照原被告双方陈述(1分)、答辩(1分)、举证(1分)、质证(1分)、法庭询问(1分)、发表陈述(1分)等程序推进顺利。 | 6 | |||
法庭氛围严肃、庄重(2分),活动组织严谨(2分)。 | 4 | ||||
教育 实效 | 充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6分)。学生有深刻体会,有一定收获(4分)。 | 10 | |||
庭审旁听现场观众观看认真、专注(3分),有显著情感投入(2分)。 | 5 | ||||
指导教师点评紧贴学生教育需要,准确、到位(2.5分),教育意义强(2.5分)。 | 5 | ||||
评语 | |||||
总分 | 评委签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