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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兰州市小学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2016/08/04 1.9w 阅读 172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科文局、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

为完善全市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北京实验二小的优质教育资源和教师资源,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小学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成立兰州市小学教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南战军

副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成宏

北京实验二小兰州分校校长洪海鹰

成员:市教育局师资处处长金光耀

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董永福

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毛润辉

市教育局发规处处长王宏伟

市教育局基教二处处长沈磊

兰州市教科所所长郑作慧

兰州市成职教中心主任李国春

兰州市电教中心主任梁琪

兰州市成职教中心培训部部长张宏建

兰州市教育局师资处副处长樊华

北京实验二小兰州分校副校长李瑛

北京实验二小兰州分校教务主任牛筱琼

二、明确基地职责

(一)制定教师培训各项规章制度、中长期培训规划和阶段培训计划,加强教师教育教学调查研究,了解、分析培训者的需求,组建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完善培训课程建设和运行机制,保障教师培训规范管理。

(二)基地每年至少承担1项市级相关学科(项目)骨干教师培训、2至3项教师专题培训,相应接受上级安排的教师跟岗实践研修任务。

(三)基地牵头组织优势学科(项目)核心团队,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开展课题研究,提出教师专业建设改进建议。

(四)加强培训基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享与共建,同在共行,不断丰富教师培训课程资源、专家资源,主动进行资源建设。

(五)基地承接并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其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任务。

(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定科学开支,确保培训经费规范使用。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市教育局对基地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基地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机构和人员建设,统筹安排基地的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对基地建设进行评估。

(二)基地校长是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日常各项培训的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

(三)市教育局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万元的教师培训经费作为基地建设、课题研究与管理经费;基地承办的市级培训项目据实下拨培训经费。基地承办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学分统一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认定。

(四)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对基地承担的市级培训项目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的结果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和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兰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