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教装〔2016〕177号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学、各民办学校:
为鼓励教师熟练掌握实验方案设计、实验器材准备、实验数据记录、实验结果分析及正确指导学生实验等实验技能,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8月下旬在我市开展初中理科教师实验技能竞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遴选优秀选手参加本届全省初中理科教师实验技能竞赛。现将具体事项通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及实验教师。
二、比赛内容
根据现行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教师以下实验技能:
(一)使用常规实验器材,按要求组装实验装置并准备实验,安全有序地完成实验,排除实验中发生的故障。
(二)根据教学需要,使用日常生活中易获取的材料设计新实验,改进常规实验。
(三)正确指导学生实验,发现并解决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通过实验达成教学目标。
三、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分为选拔赛、决赛二个阶段。
(一)选拔赛
1.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选拔赛方案,以县区为单位组织本区内初中理科教师参赛。市属学校并入所在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因辖区学校较少,特安排兰州新区参赛者并入皋兰县组织实施、高新区参赛者并入榆中县组织实施。
3.各县区在选拔赛结束后应及时将选拔赛方案、选拔赛赛人员信息和成绩、选拔赛试题和评分标准、推荐选手汇总表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条件装备处。
(二)决赛
市教育条件装备处负责制定决赛方案并组织实施。决赛时间、地点及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按决赛成绩颁发一、二、三等奖。对活动宣传发动有力、组织实施有序、报送材料完整及时并在决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县(区)颁发组织奖。
联系人:王旭霞
电话:7845717 13909313938
附件:1.兰州市初中理科教师实验技能竞赛活动名额分配表
2.兰州市初中理科教师实验技能竞赛活动各县(区)推荐选手汇总表
兰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