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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20 4.1k 阅读 339 点赞

兰教发〔2018〕79 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农村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办学校、各民办中学:

现将《兰州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7日


兰州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基础,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安〔2018〕7号)及《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教育宣传体系建设、督导检查机制和通报问责机制,有力提升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目标,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1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责任体系,积极推进和完善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和提升校内外安全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实行学校安全管理督导机制和问责机制。

(一)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基本工作原则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确定各类岗位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依法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主动扛起“促教育发展,保师生平安”的政治责任,率先垂范,拿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抓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做到“五个亲自”,即必须亲自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必须亲自部署安全工作、必须亲自参加安全检查、必须亲自研究隐患整改措施、必须亲自下达要害部位隐患整改和严看死守任务。

(二)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重点落实校本安全教育课时(每学年中学安全教育12个课时,小学18个课时);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日常集会、班队会开展安全知识宣讲,广泛宣传国家防灾减灾、消防、法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督促引导学生及家长利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网络平台,开展家校安全教育互动,确保开课率100%,引导家长深刻认识家庭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做好并配合好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监管;创新使用QQ管理群、微信公众平台、《致家长一封信》、校园网站等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掌握最新工作动态及安全形势,尤其要对“校园贷”、“电信诈骗”、校园欺凌等热点问题予以高度关注,提前预警,严密防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采取变被动为主动、教师全员参与、开展多点咨询、抓住特殊对象、扩大咨询范围等原则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家校共建活动,引导家长进行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杜绝盲目施压、粗暴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良好的沟通、互补机制;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扎实组织好每个节假日前和宣传日针对地震、火灾、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拥挤踩踏、恐怖袭击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植根于学生心中。

(三)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校园“三防”方面要重点推进和落实社区民警驻校巡查制度,指导和推进学校开展安全防范工作,使学校警务室真正发挥作用。消防方面要狠抓“四个能力”建设,杜绝使用泡沫彩钢房,配齐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学生宿舍足额配备专、兼职生活教师,加强应急值守;食品安全方面要主动接受食药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专项检查,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和全省食品流通电子追溯平台建设,做好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环节风险监控;校车安全监管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职责,实现以县区为主的审批和监管职能,利用各县区现有的校车监控平台,强化校车日常运营监管,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校舍安全方面要继续加大校舍安全监测和日常维护,并对建筑玻璃幕墙、外墙瓷砖和装饰石材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进库、出库登记制度,日常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废旧药品实施定期处置。

(四)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长效机制。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政法综治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做好辖区学校的教育宣传工作,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舆情。

各学校要组织协调教务处、政教处、安保处、宿管科、团委、少先队、心理咨询室等全面推进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职能处室要加强协作,综合实施,学校要积极配合处理好学生欺凌事(案)件,积极做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五)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积极履职,真正落实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第一发现人的责任,定期主动召集辖区校园安全保护区十项规定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客观分析研判校园周边安全形势,交流互通校园周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集思广益,综合施策,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各区县校园办要发挥好校园安全保护区建设牵头抓总的作用,适时督促辖区公安、文广、城管、食药等部门,持续对校园周边进行拉网式综合整治,依法严管重罚,彻底解决突出问题,力争使校园周边环境在短时间内有明显的改善。

(六)完善校园安全检查督导机制。健全完善三级安全检查机制,即教育局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检查、安全巡查,镇街(园区)中心学校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巡查,各级各类学校定期自查、随时自查。市、县、乡(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查指导,深入推进“六必问”工作督导机制:一问是否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了情况、二问是否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跟踪检查、三问是否向被检查单位提供了建议和帮助、四问是否向领导做了请示汇报、五问是否对学校责任提请了问责、六问是否在工作中有了创新。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4月)。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领会本方案要求,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5月—6月)。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排查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重点领域管控、校园周边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拉条挂账,逐项进行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查,督促落实阶段(7月—10月)。市教育局将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对履行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完善,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10日)。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的活动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校安办安全科。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施划组织。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制订《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科学施划网格化管理条块,确保网格划分在空间上无空白、无重叠,各层级网格实行规范化建设。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二)构建督查机制。积极会同公安、城市管理、交通、卫生、食药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或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意见。各学校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隐患自查制度,原则上每月上旬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安全检查日,对本校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逐一登记,分解到有关科室和责任人,并建立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已处理的及时“销号”,没有处理的“跟踪督查”,提高处置效率,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区县教育局每两个月要定期组织各责任处室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工作形势,通报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问题隐患,创新改进安全工作举措,合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的各类问题隐患。

(四)建立责任追究。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安全职责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约谈告诫。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学校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因未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立案调查,追究相关网格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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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